法律援助帮讨债 兰陵县法律援助中心获赠锦旗

13.04.2018  11:21


 

4月11日上午,法律援助案件受援人张某某的家人将一面写有“无私援助为弱者 维护法律扬正气”的锦旗送到兰陵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手中,并对县法援中心为其全家提供的帮助表示由衷地感激。

磨山镇农民张某某一家以养殖水貂为业,2013年王某某收购了其养殖的全部水貂,价值十三万余元,但由于当年水貂价格整体暴跌,王某某收购的水貂迟迟出不了手,失去支付该笔货款的能力,造成张某某一家陷入极端困境,家庭生活来源被一次性切断。后经多次努力讨要,王某某支付给张某某一小部分货款,未给付剩余货款106424元。经过多年奔波,张某某一家已经心力交瘁,绝望之下来到兰陵县法律援助中心求助。  

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在了解案情后,认真分析了当事人家庭状况,认为此案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当即指派法律援助资深律师对其进行援助,承办律师及时会见当事人,对案件做了深入细致的分析,经过半年多不懈努力,最终法院判决王某某一次性给付张某某水貂款人民币106424元,并于日前全部赔偿到位。受援人及其家属表示十分满意,为兰陵县法律援助中心送来锦旗。

      兰陵县法律援助中心将继续以贯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体现司法公正,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为宗旨,坚持“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服务理念,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让各类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得到保障,维护社会稳定。同时,积极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精准施策、集中发力,为全县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建设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