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定陶区司法局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建设 不断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效能

02.08.2017  10:32

      菏泽市定陶区司法局紧紧围绕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三大工程”和规范管理建设,不断强化法律服务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合法性、权威性作用,积极拓展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加强“三大平台”建设,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提供平台保障。围绕“覆盖城乡、功能完善、便捷高效、群众满意”目标要求,加强实体平台建设,建立健全区、镇街、村居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确保城乡居民方便快捷地获得公共法律服务。充分发挥“12348”法律服务热线的服务职能,接听、解答人民群众法律咨询,帮助解决困难问题与矛盾纠纷。积极创新形式载体,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推进法律服务在线咨询、网上化解矛盾纠纷等信息平台建设,强化矛盾纠纷化解阵地建设。
        深化“三大工程”建设,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提供服务保障。深化实施法治宣传育民工程,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和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开通“村村通广播”普法栏目,开展法治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创建活动,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出台《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组织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成立宣讲团,巡回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联合有关部门成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和妇联法律援助工作站,推行法律援助“绿卡”制度,积极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逐步实施人民调解“网格化”管理,完善“区、镇、村”三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组织机构,着力打造人民调解安民护民工程。
      增强服务管理效能,为矛盾化解工作提供制度保障。健全公共法律服务质量监管机制,推行岗位责任、服务承诺、首问负责等工作制度,积极开展案卷质量评查、建立执业诚信档案、质量跟踪查检等工作,规范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行为。深入开展“两学一做”教育实践活动和干部作风大转变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引导法律服务人员增强责任意识、法治意识、服务意识。持续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定期举办业务培训班,不断提高法律服务保障水平,为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打下坚实基础。

山东律师援助中西部 ​9年132人次接力出征
来源:大众日报     “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开展9年,山东共派出77名、132人次志愿律师,司法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