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明代表谈建设法治政府——善用法治思维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如果政府依法行政这个环节做得不好,缺乏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依法治国建设就缺乏一个推力。”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荆州市市长李建明接受法制网访谈时说,运用法治方式推进政府自身建设,转变政府职能、加快政府机构改革是法治建设很重要的一个方面。
按照中央要求,荆州市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2014年,制定并公布了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面对市场主体的负面清单等“三个清单”;同时,共精简130多个事业单位,精简率达到35%以上,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已基本完成。
“只有‘三个清单’完善、清晰,政府与市场的边界才会更加明晰,以有效解决过去政府看得见的手对于市场的过多干预,才能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李建明认为。
在李建明看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政府自身建设,主要应从依法行政、高效施政、阳光理政、廉洁从政等4个方面下功夫。
“权力是把双刃剑。如果我们的公权不为老百姓、不为推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话,这种公权就会变质,就可能会成为影响经济社会发展、侵害老百姓合法权益的一把利剑。”李建明认为,依法行政是政府在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的指导下推进自身改革和建设,按照法定职责和法定要求切实履行好政府职责。
李建明透露,目前,荆州市还探索建立了“工业项目全程代办”制度,设立专门的队伍为投资者或市场主体全程帮办或代办所需要的审批事项,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吸引大量市场主体到荆州投资兴业。
“阳光理政,主要是将政府决策的程序、过程和结果向社会公布,让百姓了解和监督政府决策的合法性。”李建明说,从荆州各级政府的实践来看,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提高了社会各界对政府行政决策、行政管理的参与度,实现了政府与群众良性互动,有效防止了权力滥用。
李建明认为,廉洁从政是全面从严治党最基本的要求,同时也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应有之义。“作为政府工作人员,我们要感受到手中权力的分量,同时为百姓用好权,真心为百姓服好务。”他说。
“在这些年的实践中,我们切身感受到了法治的力量。面对大量的现实具体问题,基层政府需要在实践中通过一定的方式,特别是法定的方式进行规范。”李建明表示,随着设区的较大市获得地方立法权,荆州将会更多地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促进和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与发展。(法制日报记者 胡新桥 刘志月)
来源:《法制日报》(2015年3月14日06版),原标题为:荆州市长李建明代表谈建设法治政府——善用法治思维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责任编辑: 张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