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受理黄晓明肖像遭侵权案 医疗机构被索赔30余万

13.02.2015  13:29

据台湾“中国时报”消息,内地私人医疗机构滥用艺人照片宣传的现象十分泛滥,黄晓明就被医院发行的杂志当成“割包皮”代言人,11日,他向法院控告医院侵犯肖像权,要求公开道歉并赔偿30万元(人民币,下同)。

  据报道,北京市通州法院公布受理黄晓明自诉肖像权、名誉权被侵犯的案件。他在诉状中表示,北京东晟门诊部在其主办的杂志《东晟靓丽》中擅自刊登其照片,还配上该医院相关医疗服务的文字进行宣传,很容易让人误认他与该院进行的医疗手术有关,使其社会评价相应降低,已侵犯他的名誉权。

  因此,黄晓明要求北京东晟门诊部收回并销毁侵权杂志,在内地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公开道歉,并赔偿其各项损失合计3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