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法院多措并举严厉打击毒品犯罪

02.07.2015  19:02
  6月25日,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了2014年烟台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毒品犯罪活动的有关情况。

  为应对毒品犯罪案件隐蔽性强、危害性大的特点,烟台法院依法严厉惩处严重毒品犯罪,2014年公开宣判两起毒品犯罪案件并依法对被告人张青华、黄龙适用死刑,起到了较好的警示震慑作用;坚持严格的“铁案”标准,坚决把事实、证据搞清楚、搞扎实,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加强对毒品犯罪被告人的教育与说服工作,分化瓦解犯罪分子,进一步扩大禁毒成果;加强禁毒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公开审判、庭审直播、报道典型案例等形式,积极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注重加强与公安、检察等办案单位的沟通,互相配合,互相监督,共同形成打击毒品犯罪的合力。

  据悉,2014 年,烟台法院共审结毒品犯罪案件 139件 222人,分别是 2013年的1.88倍、1.98倍。今年1-5月份,烟台中院审结一审毒品犯罪案件5件26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3人,判处无期徒刑至死刑的12人,重刑率达96.15%,有力地打击震慑了毒品犯罪。 责任编辑: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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