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水县三措施 确保春季造林顺利开展

03.03.2016  12:29

2016年泗水县计划造林4万亩,建设美丽乡村、生态文明村206个。为做好2016年造林绿化工作,进一步推动生态泗水建设,县政府出台了三项措施,确保春季造林工作顺利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县长任组长的造林绿化领导小组,各镇(街道)组成专门班子开展造林绿化工作 ,县政府与各镇(街道)、镇(街道)与各村签订责任状,明确责任;

 

二、强化督查考核。将退耕还林、道路绿化、村庄绿化三项工作全部纳入全县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干部和兑现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对造林绿化建设的主要指标实行动态管理,集中造林关键时段,实行调度通报制度,强化督查,确保取得实效。

 

三、加大政策扶持。县财政按照制定的奖补政策,保障今年造林绿化工作顺利开展。一是通过土地流转实现退耕还林,按照第一年600元/亩、第二年500元/亩、第三年400元/亩的标准连续三年奖补;二是绿色通道建设按照国省道绿化宽度不大于20米,县乡道绿化宽度不大于10米,连村路绿化单侧1行外延5米折合面积每亩200元的标准进行奖补;三是村庄绿化依据人口规模,按照美丽乡村5-10万元,生态文明村和县级绿化达标村2-3万元的标准奖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