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水县加大水源地环境监管工作

01.12.2014  22:16

  为保障泗水县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县环保局采取不断加大环境监察力度,强化对水源地环境安全保障工作。

  一是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内企业加强管理,严厉打击保护区内违法排污企业,采取依法关停取缔十五土小企业,确保地下水质不受污染。

  二是是加大对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监测力度,加大在水源地取样监测频次,实时掌握水质变化情况。

  三是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特别重点治理农村“脏乱差”现象,做好农村“三大堆”处理工作,避免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污染地下水。

  四、严禁在饮用水源保护区从事采砂、取土等破坏有效保护层的各类活动,做好保护区内植树、绿化、涵养水源、生态修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