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水县召开取缔淘汰燃煤小锅炉工作推进会议

14.06.2016  18:39

  2016年6月13日,泗水县在县行政中心召开了全县取缔淘汰燃煤小锅炉工作推进会议,泗水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张林成出席会议,各镇(街道)镇长(办事处主任)、主抓环保工作的站所负责人县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由县环保局局长张凡旭传达《济宁市集中取缔淘汰燃煤小锅炉工作方案》,随后张林成与相关单位签订取缔淘汰燃煤小锅炉责任状。 

  张林成就全县燃煤小锅炉取缔淘汰工作做了具体部署,提出三条要求: 

  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拆取缔淘汰燃煤小锅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大家一定要思想上高度重视,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按照市里要求拆除取缔燃煤小锅炉,从根本上解决污染环境的瓶颈,让群众更多地享受到蓝天晴空、更多地呼吸上新鲜干净的空气,早日实现生态泗水建设目标。 

  二、明确任务,下茬立势,扎实做好燃煤小锅炉拆除改造工作。按照“属地负责、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原则,各镇街要按照“自己锅炉自己拆改,党政机关带头拆改,限定时限必须拆改,逾期不拆强制拆改”的要求,落实拆除改造责任,搞好拆除取缔工作,按期完成拆除改建任务。 

  在实施拆改燃煤小锅炉的同时,要加快煤改气和集中供热步伐。对按期拆改燃煤小锅炉的镇街、单位要优先安排供热和天然气的接通工作,确保拆改工作的顺利进行。要加快集中供热管网工程建设步伐,延伸供热管网覆盖范围,确保8月27日前完成全县燃煤小锅炉的拆改任务。 

  三、加强领导,夯实责任,确保圆满完成拆除改造任务。县大气办设立专门办公室,配备专业人员,具体负责拆除取缔各项工作。各镇街要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任务,围绕工作内容,坚决落实责任制。要将拆除任务层层分解,将各项指标任务具体落实到责任人身上,确保每项工作都要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县政府将燃煤小锅炉拆除取缔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之中,县纪委监察局实行暗查督导,严格按照拆除标准和时限,定期进行督察督办,对拆除不力,行动迟缓,不按期拆改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促进拆除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