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水县环保局荣获全省环保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30.12.2014  10:48

  近日,山东省人社厅、省环保厅、省公务员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评选表彰2014年度全省环保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泗水县环保局以优异的工作业绩获得“2014年度全省环保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近年来,在省环保厅、市环保局以及县委县政府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泗水县环保局紧紧围绕建设“生态泗水、活力四水、幸福泗水”的发展战略,以生态县创建为抓手,深化污染防治,强化环境执法,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促进了全县经济科学发展和环境质量的有效改善。目前,泗水县境内空气质量持续保持优良,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重点排污企业废水均实现了达标排放,泗河出境断面达到三类水质标准,优于南水北调水质标准和市政府下达的环境质量目标要求。 

  (一)生态县创建成效显著。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生态县创建工作。泗水县环保局充分发挥生态县创建指挥部办公室的中枢作用,实施“定期调度、定期通报”的工作推进机制,全力推进生态县创建工作。建成了14处乡镇垃圾中转站,13座乡镇污水处理站,为16个新型农村社区配备了污水处理设施;全县已有486个村被命名为市级以上生态村,全县13个乡镇(街道)分别获得国家级、省级生态镇荣誉称号,今年11月份,顺利通过省级生态县创建技术核查。 

  (二)污染防治深入开展。建立了水污染工作推进机制,实行“一周一调度、半月一通报”,落实挂牌督办、项目限批等惩戒措施,以“倒计时”的方式强力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泗水县列入《济宁市创建国家级环保模范城重点工程》的13个项目以及《生态济宁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污染防治项目》的21个项目全部建成,年度任务目标顺利完成。实施“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程,大力推进工业废气、城市扬尘、汽车尾气治理和秸秆禁烧。目前,有大气污染治理任务的企业,全部完成项目建设;完成了12000余辆机动车的排气检测,淘汰了高污染黄标车43辆;秸秆禁烧期间,经国家环保部卫星遥感监测,我县未发现大面积焚烧秸秆现象;建成了2处大气自动监测站,实现了全县空气质量实时在线监测。 

  (三)污染减排顺利推进。围绕“调结构、控新增、减存量”三大主攻方向,实施三项措施推进减排。一是项目减排。完善重点减排项目月调度制度,定期通报减排情况,督促减排项目按时间节点推进。列入《济宁市2014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的50个减排项目全部建成,发挥减排效益。二是管理减排。对重点排污企业增派驻厂员,加大对企业治污设施的监管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确保治污工程稳定发挥减排效益。三是结构减排。从严落实环评和“总量控制”制度,淘汰了山东华金集团麦草制浆生产线和泗水华益酒精有限公司酒精生产线,对城区供热管网内的生产、生活燃煤锅炉全部予以淘汰拆除。否决8个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腾出和扩大环境总量,优先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实现了排放总量优化配置、环境容量高效利用。 

  (四)环境执法不断加强。按照“超标零容忍、信访即应急”原则,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对违法排污行为坚决进行查处。实施全天候日常监管,加密重点企业、泗河断面水质的监测频次,发现问题及时排查和整改,筑牢了日常防线。坚持并完善“领导包案制、限期办结制、跟踪回访制”等信访工作机制,确保了信访案件办结率、满意率均达100%,使群众环境权益不受侵害。 

  (五)队伍建设取得新成效。扎实开展党的 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 活动,班子成员带头整改四风问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决杜绝铺张浪费,践行好职业道德,树立起正清廉和守德行的良好形象;建立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制等制度,构建了部门权力运行内控机制;成立了效能督查办公室,对项目审批、排污收费等重点岗位进行跟踪监督,防止了各类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在全市组织的“群众对环保工作的满意度”调查中,泗水县环保工作连续多年名列前茅,同时,县环保局连续多年被县委、县政府授予综合考核“先进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