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做好贫困村教育扶贫工作促进城乡均衡发展

06.03.2015  12:30

为认真贯彻省、市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要求,泰安市教育局下发专门工作方案,对全市354个省级贫困村和251个市级贫困村的教育扶贫工作进行明确规划,旨在全面提升贫困村教育保障水平。

一是全面掌握贫困村子女就学(园)情况。在对贫困村教育现状进行全面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摸清各贫困村适龄少年儿童人数、学生基本情况、就读学校和幼儿园,逐村、逐生建立信息档案,并对服务贫困村的初中、小学和幼儿园进行逐一登记。

二是做好贫困学校、幼儿园布局规划建设。各县市区要根据《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规划(2013—2020)》,结合城镇化建设,合理规划贫困村子女就读的中小学。要依据“大村独办、小村联办”,“服务半径1.5公里或服务人口3000—5000人”的原则,结合“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2015—2017年)行动计划”,规划建设好村办幼儿园。对涉及贫困村中小学、幼儿园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合并、撤销等,要逐一作出规划,规划时限为2015—2020年。

三是加大经费投入,改善贫困地区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加大对贫困地区学校、幼儿园的资金支持力度,将贫困村薄弱学校建设纳入“全面改薄”计划和办学条件标准化工程。

四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增强教师关爱学生的责任感,在教师选聘时,要适当向贫困村子女就学的学校倾斜,加大贫困地区学校、幼儿园的师资培训力度,建立完善城乡学校结对帮扶机制,加大对贫困村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工作,使他们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

五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教育扶贫落到实处。各级教育部门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构,并加强与发展改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农业、残联等部门、单位的沟通协调与配合,积极落实教育扶贫支持政策,确保教育扶贫扎实有效。

做好教育扶贫工作是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教育公平具有重要意义。泰安市教育局将建立教育扶贫督查机制,将教育扶贫纳入督导评估体系。(泰安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