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出台环保“红黑榜”织密信用体系网
19.09.2016 20:09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为有效构建环保诚信体系,加快推动生态泰安建设,弘扬环保先进典型,惩治违法失信行为,近日,泰安市环保局出台了《泰安市环境信用红黑榜管理办法》,为规范和引导社会环保行为确立了标杆。
《红黑榜》将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体工商户等单位或个人的环保行动为和环境后果纳入评价范围,明确了可以列入环境信用“红榜”的5种情形和必须列入“黑榜”的7种情形。其中,积极从事环境公益或污染治理,主要污染物实现超低排放,通过清洁生产审核,以及其他在保护环境、改善生态方面成绩显著等情形的单位或个人,将会纳入“环保红榜”,在评优树先、环境审批、监督检查中享受环保部门提供的政策便利,其事迹将作为正面典型宣传报道;另外,凡因环境问题受到法律追究,拒不履行环境义务,不能按期完成限期整改任务,造成严重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等情形的,将被纳入“环保黑榜”,在资金争取、项目审批、评优树先等方面受到限制,并将作为负面典型在媒体曝光。
红黑榜每半年评价一次,结果在市环保局网站公示,并报市发改委、市工商局、中国人民银行泰安市支行等单位备案。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19.09.2016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