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召开民族宗教工作会议

24.02.2016  10:39
 

2月23日,泰安市召开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副市长、公安局长鞠向群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县(市、区)分管副县(市、区)长、民族宗教局长、分管民族宗教工作副局长;市民族工作领导小组、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人;各宗教团体负责人;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分工负责人、业务科(局)长;新汶矿务局宣传部、肥城矿务局宣传部分工负责人、业务科(局)长;民品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全国民委主任会议、全国宗教工作会议和全省民族宗教局长会议精神,总结2015年度民族宗教工作,安排部署2016年工作任务。会议指出,2015年全市各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突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两个重点,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抓创新求突破,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显著成绩。“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有了新突破,少数民族经济社会事业得到新发展,宗教事务规范化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宗教文化建设迈出新步伐,民族宗教领域安全稳定方面有了新作为,新闻宣传和信息工作开创新局面。

鞠向群对做好今年民族宗教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牢牢把握大局,深刻认识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意义。把握大局,认清使命,勇于担当,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健康持续发展。二是坚持法治思维,全力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用法治精神引领、用法治思维谋划、用法治方式实施和推进民族宗教各项工作,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把严格依法办事贯穿于民族宗教工作的全过程。三是强化担当意识,全力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大力发展少数民族文化、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认真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坚决抵御境外宗教渗透,建立健全民族宗教矛盾问题预警机制,全面提高宗教事务规范化管理水平。四是切实加强领导,为民族宗教工作提供坚强保证。健全民族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的工作格局;建立完善县、乡、村三级民族宗教工作机制、队伍和网络,夯实民族宗教工作基础;着力提高各级干部处理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不断提高民族宗教工作水平。

会上印发了《2016年民族宗教工作要点》,通报表彰了2015年度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先进单位和全市民族宗教系统信息工作先进集体。

 

 

 

 

 
创造历史的伟大变革——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上)
创造历史的伟大变革 ——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上)民族宗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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