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泰山区划定畜禽养殖区域
26.09.2014 18:51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为切实做好泰山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从源头上控制畜禽养殖污染,合理布局养殖场点,切实改善生态环境,保障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和《山东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泰山区完成畜禽养殖区域划分工作。
本着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目的,根据依法保护生态环境、满足动物防疫条件,促进环境保护与畜禽养殖业健康协调发展、与农业经济结构调整相一致的原则,泰山区将辖区划分为禁止养殖区、控制养殖区、可养殖区三大类。禁止养殖区主要包括城市建成区,人口集中区、饮用水保护区、工业集中区及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控制养殖区主要为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和重要水系周边地区及法律规定的相关区域。可养殖区为禁止养殖区与控制养殖区之外的区域。
通过合理划分养殖区域,对于保护饮用水源地安全,减少畜禽养殖污染,改善辖区内生态环境,完成十二五减排任务将起到重要推动作用。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26.09.2014 1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