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着手五项工作 抓实防汛准备工作
今年以来,泰安市各级防汛部门按照“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工作方针,立足“早”字,狠抓“实”字,认真落实了各项防汛准备工作措施。
一是及早部署汛前准备工作。以泰安市防指文件下发《关于做好2016年防汛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防汛指挥机构从责任制落实、预案修订演练、物资储备保障、山洪灾害防御、汛前工作检查等方面落实好各项汛前准备措施。
二是严格落实防汛责任制。贯彻执行“以行政首长负责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制,组织对市、县、乡各级政府防汛行政责任人和黄河、东平湖、大汶河、水库、重要中小河流等防洪工程防汛责任人进行落实;实行市政府领导、市防指成员单位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包县(市、区)、包重点工程责任制,落实重点险工险段岗位责任制、工程技术人员包保责任制等。
三是科学编制防汛应急预案。按照“纵向到边,横向到底”的预案体系建设要求,在做好防洪工程预案修订同时,进一步强化乡镇、村级预案修订编制工作,落实好乡、村两级基层防汛应急预案修订完善。
四是认真开展汛前检查。采取主要领导抽查、包重点工程、包县市区领导和防指成员督查、工程管理单位自查等多种检查方式,汛前完成对所辖范围内的水库、河道以及在建防洪工程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广覆盖的大检查,对存在问题早发现、早处置、早解决。
五是全面提升应急保障能力。强化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组织有关项目县对已建预警系统进行维护,确保汛期发挥效益;督促县乡各级层层抓落实,在重点防洪工程及城镇、工矿企业上游建设预警监测站点,健全市、县、乡、村四级纵向联络机制以及地方和工矿企业横向联络机制,形成各级防汛机构与工矿企业之间上下联动、左右贯通的防汛综合预警体系;督促各级水利、财政部门抓好物资储备工作,加强物资保障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