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学者特聘专家人选公示公告
19.12.2016 10:32
本文来源: 社科院
根据泰山学者工程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增强工作透明度,广泛征求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对期满评估优秀纳入泰山学者特聘专家下一管理期支持的张卫国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对人选如有意见,可向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反映(电话:0531-82704738),也可直接向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电话:0531—51775084,传真:0531—51775084)。个人反映须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反映须加盖公章。
公示期限:2016年12月16日—12月26日。
接访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山东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2月16日
本文来源: 社科院
19.12.2016 1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