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局荣获“全市行政程序年活动先进单位”称号

03.09.2014  18:11

  近日,菏泽市地税局在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被市政府表彰为2012年全市行政程序年活动先进单位,并作为唯一市直部门接受省政府考核组的检查验收。2012年,该局在三个方面下功夫,推进“行政程序年”活动深入开展。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全市各级地税部门高度重视“行政程序年”工作,把此项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市局及各县区局先后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的“行政程序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确立了工作机构,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靠上抓、职能部门具体抓、其他部门配合抓的责任机制,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不折不扣地抓好贯彻落实。二是采取有力措施。紧紧围绕市政府、省局确定的“行政程序年”活动目标要求,加强学习培训,搞好法制宣传,规范税收规范性文件,深化税收执法责任制,完善税收执法程序,强化税务行政裁量权管理,做好税务行政审批,突出规范化执法和预防化解税收行政争议,积极开展“行政程序年”活动。三是实施典型带动。紧密结合菏泽地税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组织部署工作,实施典型带动战略,通过召开现场会,推广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以点带面,全面推进“行政程序年”工作。通过开展“行政程序年”活动,提高了征管质量,增强了全体税务执法人员规范执法、依法办税的法治意识,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提升了税务执法社会形象,活动开展成效大大彰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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