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菏泽市纪委实名通报五起违规使用公车行为

14.08.2016  22:35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正风肃纪,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山东省菏泽市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5起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典型问题。

  单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卫国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给予张卫国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单县广播电视台工作人员王庆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给予王庆记过处分。

  郓城县丁里长镇党委书记徐龙杰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给予徐龙杰党内警告处分。

  郓城县南赵楼镇政府驾驶员赵立峰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给予赵立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定陶区城市管理局规划执法大队大队长陈玉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给予陈玉党内警告处分。

  菏泽市纪委通报称:上述5起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典型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属典型顶风违纪行为。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此为鉴,深刻反思,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紧盯公车改革后的新情况、新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违规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信号。(李德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