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组织开展“复议为民进行时”活动

16.09.2014  12:13

为丰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内容,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和社会矛盾的作用,今年以来,菏泽市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工作理念,认真组织开展“复议为民进行时”活动,积极畅通复议案件受理渠道,不断创新复议体制机制,努力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复议目标,确保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一是创新受案方式,畅通复议渠道。为方便行政相对人提出复议申请,减轻当事人诉累,菏泽市分别在曹县、巨野县开展了行政复议区域综合受理中心和行政复议联络员试点工作,指导县区复议机构在人口密集的乡镇设立行政复议综合受理中心,聘请行政复议工作联络员,由行政复议综合受理中心和行政复议工作联络员负责将申请复议流程、复议申请书书写格式、需要提交的材料等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帮助申请人通过行政复议渠道解决行政争议。在传统书面受理方式的基础上,借助市政府法制网,建立网上复议案件受理申请平台,同时进一步完善口头受理、复议联络员代转受理等方式,多渠道、宽领域受理行政复议案件。

二是创新审理方式,提高办案质量。办案质量是行政复议的生命线。案件审理实施听证、实地调查、集体讨论等审理机制,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影响较大、法律关系复杂、专业性较强、难度较大的行政复议案件,一律采取听证的方式进行公开审理,核准证据,查清事实,准确归纳争议焦点,充分保障行政复议各方当事人的参与权、知情权、申辩权。实施复议案件“三下乡”审理模式。参照人民法院“巡回法庭”模式,曹县率先在全市推出了复议案件受理、审理、结案“三下乡”模式,即:案件受理、审理(听证)、决定送达等全部在社区、厂矿、居委会、行政村等基层组织和单位进行,拉近了同群众的距离,方便了案件当事人,普及宣传了法律,受到了人民群众的好评。

三是集中精力抓好积案的审结。活动开展以来,着重抓好了积案审理工作,共组织召开20余场复议听证会,并采取调解和解的方式,重点攻克和解决了积案和往年结转案件,累计审结积案和结转案件共计67件。

四是建立健全了复议工作制度。活动期间,对现有的制度进行了一次梳理,并制定完善了立案、审理、听证、调解和解、集体研究审议、错案追究等一系列制度,做到了有规可依、有章可循,确保了复议案件的依法、公正审理,实现了与新体制的有效衔接。同时与信访、法院、监察等部门建立了工作协作机制,联合下发了《信访事项移送行政复议受理审查的规定》和《行政复议和行政审判联席会议制度》,为推进行复议工作创新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措施保障。

五是尝试人民陪议员试点工作。建立“人民陪议员”制度,在巨野率先实行人民陪议员试点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法律专家作为人民陪议员,在听证环节、案件审理环节、案件合议环节等均邀请人民陪议员参与,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案件审理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案件结果经得起检验,增强案件审理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通过深入开展“复议为民进行时”活动,全市行政复议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行政复议案件大幅增加。通过畅通行政复议渠道,行政复议案件明显增加,与往年同期相比,受理案件总数增加了20%。

二是监督功能得到充分发挥。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理念,公开公平公正办案,依法纠正了一批违法行为,有效维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自活动开展以来,截至8月31日,市本级累计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82件,审结147件,其中决定维持52件,驳回20件,撤销和确认违法、变更、责令履行39件,被申请人自行撤回申请21件,综合纠错率36.4%,监督行政执法行为的功能逐步增强。

三是调解和解结案效果明显。在复议案件办理中,注重运用调解和解方式办案,坚持凡能调解和解的,尽量以调解和解方式结案。审结的147件行政复议案件中,运用调解和解方式结案15件,占案件总数的35%左右。凡调解和解结案的,基本没有发生诉讼和上访情形,真正实现了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四是案件办理质量不断提高。始终坚持把确保案件审理质量作为行政复议工作的生命线。自活动开展以来,市本级发生应诉案件9件,复议后应诉8件,胜诉率(含撤诉)94.3%,市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后当事人又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法院的维持率都是100%。

五是行政复议公信力大幅增加。群众对行政复议的信任度越来越高。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和提高办案质量效率,行政复议在人民群众中的知晓度和美誉度大幅提高,依靠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越来越成为来成为群众的首选,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和赞誉。

供稿:菏泽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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