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委推进津冀港口协同发展,将整合国有港口

20.07.2017  00:21

近日从交通部获悉,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津冀港口协同发展工作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旨在加快推进津冀港口资源整合,促进区域港口协同发展。

工作方案提出具体目标,到2020年,津冀港口集疏运体系日臻完善,集装箱和大宗散货运输系统高效协同,天津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辐射能力不断增强,区域港口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做强做优做大国有骨干港口企业,基本建成以天津港为核心、以河北港口为两翼,布局合理、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安全绿色、畅通高效的世界级港口群,先行示范带动港口资源跨省级行政区域整合,为更大范围的协同发展创造条件。

工作方案还提出重点任务,包括优化津冀港口布局和功能分工、加快港口资源整合、完善港口集疏运体系、促进现代航运服务业发展、加快建设绿色平安港口、提升津冀港口治理能力。

工作方案提出,进一步明确功能定位。修订全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完善津冀港口总体规划,促进港口功能合理分工。积极打造天津港综合性门户枢纽,以集装箱、商品汽车滚装和邮轮运输为重点,加快现代港航服务要素集聚,提升航运中心功能。河北港口以大宗物资运输为主,大力拓展临港工业、现代物流等服务功能,与天津港错位发展、有效互动。加快推进省内港口资源整合。以国有港口企业资源整合为重点,发挥国有骨干港口企业的作用,通过资产划拨、股权投资、合资合作等方式,推动省内国有资产不同管理层级的国有港口企业整合,提高经营集约化水平,避免同质化过度竞争。 重点推进津冀间港口资源整合。按照“先经营管理统一、再资产统一”的模式,扩大津冀港口间现有集装箱码头、航线领域合作的广度和深度,以限制接收公路转运煤炭为契机,积极探索津冀港口在干散货运输领域的合作。探索津冀合资成立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并以此为平台,开展国有资本市场化运作,推动区域港口集约化建设和运营。

工作方案还提出,优化区域港口集疏运格局。加大运输组织协调,按照《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要求,推动津冀港口公路运输煤炭调整为铁水联运,完成港口不再接收公路运输煤炭的任务,逐步提高铁路运输在港口铁矿石疏运中的比重,形成煤炭铁路集港、铁矿石铁路疏运的格局。提升对内陆地区的辐射带动作用。加快铁水联运等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优化内陆无水港节点布局,拓展物流产业链,将港口服务功能向华北、西北等腹地延伸。加强津冀港航资源与雄安新区交通物流需求的有效衔接,大力支持雄安新区建设。鼓励津冀港口企业共建共用内陆无水港,共享货运信息资源和联运网络。

工作方案强调,加快天津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建设。支持天津承接与航运相关的非首都核心功能疏解。依托港口开展冷链、汽车等专业物流业务,大力发展航运金融、航运保险、航运信息等现代航运服务业。加快船舶融资租赁业务,推进航运金融租赁业务国际化。积极推动航运保险公司在天津设立,探索启运港退税政策在天津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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