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袤乡村如何焕发新活力?——代表委员聚焦三农热点话题

05.03.2015  12:59

  新华网北京3月4日电  农业资源环境约束趋紧、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加快推进、新生代农民工走入社会……近年来,我国三农领域出现一系列新现象和新挑战。

  农为国之本,今后应如何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唤醒农村“沉睡的土地”,帮助“农二代”更好发展?这些话题引起参加全国两会的代表委员热议。

   绿色农业发展呼唤切实转方式

  “当前,我国农业发展既有很大成绩,也有不少忧患。我们过去以单纯追求产量为主,拼资源、拼消耗的农业发展方式,对生态环境带来了比较大的危害,也对农业自身发展构成了越来越大的制约。”全国政协委员、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陈锡文说。

  数据显示,目前我国耕地退化面积占耕地总面积的40%以上。东北黑土层变薄,南方土壤酸化,华北平原耕层变浅等问题突出。化肥、农药使用量超过世界平均水平的70%,华北地下水超采严重,全国受污染的耕地约有1.5亿亩。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必须尽快从主要追求产量和依赖资源消耗的粗放经营转到数量质量效益并重、注重提高竞争力、注重农业科技创新、注重可持续的集约发展上来,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发展之路。

  全国政协委员宋丰强表示,一方面要加大耕地、水、草原、水域滩涂等保护力度,坚决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另一方面,要加大治土治水力度,推广农业节本增效技术,严格管制滥用乱用农业投入品,净化、修复农产品产地环境。

   土地流转严防“非粮化”“非农化”

  “由于政府多年未对农民承包的土地权限、承包人进行调整,一些已经死亡人口或嫁外村的女性,所承包的土地仍在原承包人名下;而新增人口(新生儿、外村嫁过来的女性)不能得到相应的承包土地,这在全国是个普遍问题,影响了将近10%农村人口,影响了一部分农民积极性。”全国政协委员何香久说。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2014年以来,我国围绕深化农村土地改革、唤醒“沉睡的农村土地资源”,部署了多项改革举措和试点,包括引导承包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的试点,特别是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及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

  全国人大代表、民建中央副主席辜胜阻表示,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今后必须加快确权颁证工作,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加强土地流转市场的制度建设,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严格用途管制,防止土地“非农化”、“非粮化”,并且加快配套改革,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要探索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的有效途径,改变土地权利二元格局,实现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同地、同价、同权’,防止土地‘剪刀差’在城镇化过程中损害农民利益、加剧贫富差距。”宋丰强委员说。

   “农二代”不应成为“城市边缘人”

  “调查显示,2010年我国农民工数量达2.3亿人,其中1980年后出生的达到1.41亿人。越来越多‘80后’农民工在城市就业,他们生活工作在城市,却又无法完全融入城市中来。‘两栖人’、‘城市边缘人’的身份容易造成心理落差、引起社会问题,需要从各个层面给予关注。”何香久委员说。

  据介绍,多数“80后”农民工没有农村务农的经历,和传统农民工相比,其接受教育程度、职业期望值和物质、精神文明享受的要求均较高,而工作耐受能力较低,新生代农民工就业,呈现出总量过剩、结构短缺,就业质量偏低的特点,月工资在2000元以上的仅为一成左右,职业稳定性较差,更换工作频繁。

  代表委员们建议,建立健全农民工就业社会保障机制。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工伤、医疗保障体系,逐步解决养老保障问题,把困难农民工家庭纳入政府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享受范围,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

  同时,促进就业培训,加强汽车驾驶、新机器操作、电脑使用等培训内容;加强心理健康辅导和人文关怀。在创业资金、项目、法律服务、行政审批等方面,为新生代农民工返乡创业提供支持,推动其在城市和农村双向流动和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