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流域行政区域边界地区环境执法联动显实效
青岛市环保局做为半岛流域边界联动执法工作的牵头组织单位,深入贯彻省厅《关于建立行政边界地区环境执法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要求,精心组织,先后组织半岛流域的青岛、东营、烟台、潍坊、威海、日照6个市级环保部门签订《半岛流域行政区域边界地区环境执法联动协议书》,组织青岛市11各区市环保部门签订了《青岛市行政区域边界地区环境执法联动协议书》,达成了坚持共防共治、坚持属地管理,实行信息共享,开展联合监测和联合执法,做好部门协调和移交等一些列协议。今年以来,又先后组织青岛黄岛区、日照山海天旅游度假区、日照五莲县以及潍坊诸城市四个区市环保部门签署了《黄岛区行政区域边界地区环境执法联动协议书》,胶州市环保局与高密市环保局、诸城市环保局举行了边界地区环境执法协议书签订暨现场环境联合执法启动仪式,半岛流域正在形成一个相邻地市间、辖区内各区(市)间、区(市)和相邻的属于其他地市的县(市、区)之间三环相扣的执法网络。将进一步打破联合治污的行政区划屏障,突破各地解决跨界污染纠纷处理,环境突发事件协同应急等问题瓶颈,使今后涉及地市以及县(市、区)交界的‘三不管’地界管理更规范。
根据《半岛流域行政区域边界地区环境执法联动协议》,相关地市实行联合执法,对边界地区的突出环境问题联合开展追踪溯源和联合检查,对边界环境污染纠纷案件积极协商查处,对属地不清的边界土小企业进行联合拆除、取缔,对危险废物异地倾倒案件积极配合对方调查取证,对边界地区污染整治成果,鼓励联合开展后督察和现场验收。对于环保部门难以解决的环境污染问题和纠纷,要及时报请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并开展联合监测。相关地市还将做好部门协调和案件移交,实行信息共享,定期通报本辖区环境质量状况、污染防治工作进展、环境风险源排查、土小企业整治、信访舆情受理等方面的情况,加强工作交流,及时研究解决边界地区环境污染问题。
半岛流域行政区域边界地区环境执法联动启动以来,组织开展了多次联合检查行动,共同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其中青岛和烟台两地环保部门联手查获了一家偷排废液污染大沽河的石墨企业,目前,该企业负责人已经被烟台市公安部门刑拘。加大执法力度的同时,不断在各大新闻媒体上进行广泛宣传,先后在中国环境报,青岛各主流媒体上进行发稿,在社会上形成良好工作氛围,起到很好地环境警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