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热力有限公司浆水泉热源厂高效煤粉锅炉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对本工程建设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本工程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概述
项目名称:济南热力有限公司浆水泉热源厂高效煤粉锅炉改建工程
项目概要:济南热力有限公司浆水泉热源厂位于济南市二环东路7997号,旅游路南300米、二环东路西侧,该热源厂现有3×70MW燃煤链条热水锅炉,配套炉内PNCR脱硝+袋式除尘+石灰-石膏湿法脱硫+湿式静电烟气净化系统、全封闭输煤转运楼煤场渣场、烟囱、蓄水池等设施。
浆水泉热源厂为燕子山西路以东、经十路以南、转山西路以西、旅游路以北区域内居民取暖供热,现状满足浆水泉居住区及周边、经十东路以南以名士豪庭、银座花园、中润世纪城为中心的517万平米供热需求,目前供热面积已趋于饱和。2015至2016年采暖季该地区将增加114.9 万平米供热需求,2017至2020年该地区将增加265.5万平米供热需求。因此目前的浆水泉热源厂供热能力达不到该地区近远期的供热发展需求。
为提高供热能力,满足居民供热需求,浆水泉热源厂拟进行锅炉改建工程,将现有3×70MW燃煤链条热水锅炉改造为3×84MW高效煤粉锅炉,锅炉效率提高16%,供热面积增加20%。同时对现有锅炉烟气脱硝措施进行改造,使锅炉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标准。改建工程总投资6388万元,拟在2016年采暖期前建成。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及减缓措施
(一)废气
改建工程燃煤、灰渣、石灰均采用封闭仓库储存,避免粉尘无组织排放。有组织排放燃煤锅炉烟气采用SCR脱硝+袋式除尘+石灰-石膏湿法烟气脱硫+湿式静电除尘净化系统,净化后烟尘、SO2、NO2排放浓度均能够满足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标准经120米烟囱高空排放,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二)废水
改建工程实施雨污分流制,不新增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包括化水车间废水、循环排污水、锅炉排污水、含油废水、脱硫废水等。脱硫废水经脱硫系统配备的处理装置进行净化处理,含油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生产废水部分回用,其余不能回用的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经采取处理措施后,本工程废水对周围地表水和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三)固废
改建工程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灰渣、脱硫石膏和废脱硝催化剂,灰渣和脱硫石膏作为建筑原辅材料综合利用,废脱硝催化剂厂家回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四)噪声
改建工程建成后新增噪声源主要是风机、空压机、物料输送泵等,全部布置在封闭厂房内,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减震、消声、隔声等措施后,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五)环境风险
改建工程厂区内危险化学品为点火用轻柴油,储罐容积200L,储量小,不构成重大危险源。柴油罐区设禁火标志,加强检查,预防风险事故的发生。罐区设围堰和消防灭火器材,事故一旦发生,围堰拦截物料外泄,利用消防器材及时扑救。
(六)施工期影响
施工期采取洒水降尘、围挡、控制施工高噪声时段来降低施工期对环境带来的影响。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改建工程符合产业政策、符合所在地总体发展规划;工程建设对地表水、地下水、环境空气、声环境的影响较小;工程污染物产生与排放均能够满足相应标准要求,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技术可靠、经济可行;工程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因此,改建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本的方式
济南热力有限公司浆水泉热源厂高效煤粉锅炉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本)具体内容可到济南热力有限公司浆水泉热源厂厂区索取。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意见征求范围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组织的代表,以及其他关心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采取直接上门咨询、邮政信件、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便于表达意见的形式陈述对济南热力有限公司浆水泉热源厂高效煤粉锅炉改建工程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联系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的方式:
建设单位:济南热力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31-86106573
环评单位: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531-85870088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公告意见征求时间是公示期限2015年12月11日~2015年12月20日。请公众在此期限范围内提出宝贵意见。
济南热力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