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一季度163人死于车祸 16点为事故高发时段
济南道路交通安全调查:一季度163人死于车祸
昨天上午,济南市政府举行全市深化道路交通“平安行·你我他”行动工作会议。济南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王宗岩对全市一季度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进行了通报。
据王宗岩介绍,全市第一季度共有39894起交通报警,其中一般程序立案820起,发生人员死亡的事故151起,163人死亡,与去年同期相比,一般程序起数增加67起,上升8.89%,死亡人数减少11人,下降6.32%。
根据数据,记者发现济南各区县、市死亡事故情况总体呈下降趋势,其中7成区域同比死亡人数均明显减少,降幅最大的高新区下降幅度达77.77%,也是所有区县中死亡人数最少的区域。
在本次公布的数据中,交通事故致死人数最多的为章丘市,一季度共有35人死于交通事故。不过记者查阅资料后发现,章丘全市人口约106.4万人,济南总人口约为694.9万人,也就是说章丘人口占了济南总人口的14.3%,人口比重较大。
死亡人数上升幅度最大的为高速公路路段,同比增加6人,上升150%。 记者了解到,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由于车速较快,因此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往往都会造成比较严重的伤亡情况,因此也提醒市民在高速公路行驶时更要谨记安全驾驶,切莫违反交通法规。
死亡事故规律特点:16点左右为事故高发时段
会上,王宗岩副局长还对部分死亡事故高发区县事故规律特点进行了详解。
章丘市:未按规定让行、无证驾驶、未确保安全等违法行为发生死亡事故较多;小客车、摩托车肇事突出;309国道、102国道、242省道以及县乡道路发生死亡事故较多;死亡事故多发生在6点至8点,16点至20点;5年内驾驶新手肇事较多。
长清区:未按规定让行,无证驾驶、未确保安全等违法行为发生死亡事故较多;小客车、货车、摩托车、农用运输车肇事事故较多;104国道、220国道、104省道以及县乡道路发生死亡事故较多;死亡事故多发生在6至12时,18至24时;3年内驾驶新手肇事较多。
天桥区:无证驾驶、未确保安全等违法行为发生死亡事故较多;小客车、货车、摩托车肇事突出;104国道、220国道以及县乡道路发生死亡事故较多;事故多发生在16至24时;4年内驾龄的新手肇事较多。
历城区:未按规定让行,未确保安全等违法行为发生事故较多;小客车、货车、摩托车肇事突出;103省道、工业北路以及县乡道路发生死亡事故较多;事故多发生在16至22时;2年内驾龄的新手肇事较多。
商河县:无证驾驶、未确保安全等违法行为发生死亡事故较多;小客车、摩托车肇事突出;248省道、316省道以及县乡道路发生死亡事故较多;事故多发生在9至16时;2年内驾龄的新手肇事较多。
全市一季度共发生10起死亡两人以上事故
记者在通报会上了解到,一季度全市共发生“1次死亡2人”的道路交通事故10起, 死亡22人,其中高速、长清各发生3起,市中、槐荫、历城各发生1起,济阳发生1起较大事故死亡4人。
王宗岩表示,发生以上事故主要原因,主要是未确保安全驾驶、未按规定让行、超载、超速等。
值得一提的是,以上十起事故中,涉及到2起生产安全事故,分别是济阳县“228”较大事故与市中区内绕城高速公路“225”涉及危化品车辆事故。其中,济阳县“228”较大事故,市政府已于3月4日批准成立事故调查组;市中区内绕城高速公路“225”涉及危化品车辆事故,市中区政府已于3月17日批准成立事故调查组。目前两期事故正在调查中,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管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