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收费一元 济南万达广场非机动车停车收费引不满
日前,有市民反映,市中区经四路万达广场非机动车停车点,年前停车不要钱,近期突然开始收费,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是白天每次0.2元,这里却收0.5元甚至1元,不交钱停放车辆会被拖走。
停车场收费引不满
11日,万达广场B座一处非机动车停车点,整齐地排放着各种电动车和自行车,粗略计算,不下于100辆。每辆车即将被车主推走时,就有收费人员上前收费。
出入口处竖立了一块蓝底白字的公示牌,上面规定:“电动车1元/每次,变速自行车1元/每次,普通自行车0.5元/每次,看车时间早八点至晚十点,晚十点以后车辆丢失自负。”
电动自行车车主李先生说,只停了半个小时,就被要了1元钱。年前来这里停车时没有收费,不明白年后为啥突然要收钱了,而且不管停车时间长短,都要收一块钱。
一名收费人员解释说,“我们是给魏家庄办事处看车的,有人来放车,我们给他看着车,收费是天经地义的,没了车还给人赔钱。你看着这100多辆车,一大半都是员工的,每个月交15块钱,合着每天就交0.5元。每个月收到的钱都交给办事处了。”
采访过程中,万达广场上停放在商店门口、饭店门口或是路边的非机动车一辆一辆被人拖走了。一位拖车人员说,“我们清理的都是不在看车处停车,不交费,胡乱停放的。”
在万达广场后面的一个非机动车停车点,看车员胸前挂着春晖物业的工作证,记者上前咨询停车收费事宜,看车员表示刚来不久,只负责看车,其他事情不清楚。记者来到春晖物业了解停车收费处一事,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不便回应。
街道办称属于物业管
魏家庄街道办事处相关负责人张主任说,万达广场的看车处由春晖物业设立,并不是由魏家庄街道办事处设立的,因为停车处在万达自己开发土地范围之内,为了规范管理车辆才设立了看车处。
“设立之前,跟我们魏家庄街道办事处沟通过,但是我们没有许可权,只能建议车辆停放不要占用消防通道等预留通道。停车收费也是由春晖物业自己运作。”张主任说。
至于停车费去向问题,张主任说,“上交办事处更是不可能,办事处没有这个收费项目,我们没法开这种发票,也没有收这个钱。国家现在开放行政管理权,企业在自己开发的范围内,可以设立停车处。”
张主任解释,以前没有收取停车费,是因为这一片以前是工地,还没有交房,没有划定停车位。现在企业为了规范管理车辆划定停车范围,属于物业的管理范围。
物价局称企业有定价权
目前,济南市的非机动车停车,仍沿用济南市物价局济价费字【1999】381号文件的收费标准,自行车、电瓶助力车的停车看管费应为每天8时至20时每辆收取0.2元,每天20时至次日8时每辆收取0.5元。
万达广场非机动车停车点自行车按0.5元、电动车按1元收费,电动车收费是该文件规定的5倍。这个收费标准合规吗?
济南市物价局工作人员表示,广场停车点属于广场自己开发,不是公共道路停车或者政府提供的停车场,收费标准由广场自己定。
“我们对自己设立看车处进行收费的企业,没有限定他们的定价标准,有的企业收费,有的企业为了吸引顾客,推出免费停车优惠。企业在自己产权范围内开发设立停车场,定价权在他们。”工作人员表示。
“地方是人家,停车交钱无可厚非,可定价总得有个上限,人家定多少,老百姓就得交多少吗?收了钱连个收据也没有,每天停这么多车,钱到哪里去了?”有市民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