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下周起门规病人可改定点医院

20.12.2014  22:47

  济南职工医保门规病人变更定点医院时间提前!18日,记者从济南市社保局获悉,济南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变更2015医疗年度门诊规定病种(以下简称“门规”)及普通门诊统筹(以下简称“门统”)定点医疗机构登记工作,将于12月22日开始,至12月31日截止。据悉,今年变更登记时间较以往提前了3个月,并且新增加了门统定点变更登记。

  济南市社保局有关人士介绍,今年的门规及门统定点医疗机构变更登记与往年的办理方法相同,参保人只需在变更期内携带本人社会保障卡、门规医疗证(变更门规定点时需出示),到新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即可。

  《济南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已于4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根据有关规定,济南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年度调整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因2014医疗年度只有9个月的时间,门规起付标准、门统起付标准及最高支付限额临时按比例做了调整,2015医疗年度将恢复全额标准。具体而言,门规起付标准,驻济省(部)三级综合定点医疗机构800元,其他三级定点医疗机构600元,二级、一级定点医疗机构300元,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零元;门统起付标准及最高支付限额,市三级(含部队)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1200元,最高支付限额2400元,二级、一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700元,最高支付限额2400元,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起付标准400元,最高支付限额2400元。

  针对部分还处在社保卡挂失期的参保人,工作人员提醒,社保卡挂失期的参保人应先携带社保卡挂失单及复印件到市社保局医保业务经办大厅(六里山路46号)二楼的门规备案窗口开具《无卡证明》,待审核后再到所选的医疗机构办理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