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专车新政”路在何方?

28.10.2015  16:43

  距离10月10日交通运输部对外发布《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两个文件”)已经过去半个月时间了。

  结合济南实际,市交通运输局昨天上午举行座谈会,邀请“专车”司机与出租车司机,出租车公司与“专车”公司,乘客,媒体,专家学者,律师等代表,就“两个文件”征求意见。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把社会各方意见建议带回去认真总结参考。待交通运输部相关办法正式出台后,将结合济南实际,制订济南地区的网约车管理办法。

   “专车”司机代表

  “专车”安全与服务都有保障

  座谈会上,“专车”司机代表均强调“专车”的安全保障和优质服务会给乘客带来更好的出行体验。

  “神州专车”司机宋殿勇表示,入选“神州专车”的司机都是很优秀的,乘客乘坐时非常放心,有的乘客甚至专门预订了车辆来接送孩子。“滴滴专车”司机李振山去年6月第一次体验“滴滴专车”,今年4月底正式成为“专车”司机。他表示,服务是“滴滴专车”的核心竞争力,开“专车”让他从心里有一种由衷的自豪感。他的车里配备了矿泉水、雨伞、充电器、垃圾带、纸巾等用品,还自学街道历史文化,了解济南特色美食,为外地游客广泛宣传济南。

   出租车司机代表

  出租车驾驶员收入受冲击大

  对于“专车”争夺出行市场的行为,出租车司机喊出了“反对”声。永昌出租车公司“的姐”刘铭娥重复了好几次“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强调作为“正规军”的出租车因为“专车”的出现导致收入大幅下降。

  “从收入上看,2013年以来出租车司机每月收入普遍少了2000元左右,和我们的付出不成正比。”1997年入行的黄金出租车公司张钦东表示,出租车行业的服务质量也在不断提升,他的车上就配备了矿泉水、纸巾、垃圾筒、晕车药、无线网。在他看来,“专车”只做了出租车三分之一的工作,却对正规出租车产生巨大冲击,而且这种冲击目前来看是一种不公平的竞争。

   “专车”公司代表

  希望给“专车”留出政策空间

  面对“专车”冲击出租车行业的质疑,“神州专车”公司代表刘峰表示并不存在这个问题,他强调“神州专车”只是做出租车的补充,而不是要取代出租车。另外他表示网约车比出租车跑得里程少,如果套用“两个文件”中网约车8年强制报废的规定,有些浪费资源。

  “滴滴”华东区域代表张雷则希望“专车”市场能够给兼职司机留出空间,如果大部分司机因为政策原因退出平台,那么人们可能要重新面临打车难。他同时表示“两个文件”要求在各地申请许可“规划得太细”,希望济南能像上海那样为“滴滴”模式留出发展空间。

   出租车公司代表

  网约车不能用手机定位

  作为传统出租车行业的代表,恒通出租车公司经理付建新表达了对“两个文件”的支持。

  他认为,目前“专车”发展存在主体责任不清、不公平竞争、信息安全风险等三大不容忽视的问题。现有出租车和网约车应当公司化经营,且网约车各项标准应该高于现有的出租车。如果网约车纳入政府管理,网络平台应由当地主管部门管理。

  润华出租车公司经理许炜则表示,原来网约车平台通过手机定位即“人叫人”方式存在很大隐患,“两个文件”要求网约车安装卫星定位系统,也应该明确规定网约车不能用手机定位,而要规定“人找车”。

   乘客代表

  中老年人需要巡游出租车

  乘客代表、市人大代表林芳认为经过30多年的发展,济南出租车正在一步步满足乘客出行需求。作为一名60多岁的老年人,林芳从中老年人打车的角度出发“力挺”了一把传统出租车。她说,自己这个年龄的人大部分不会用手机打车软件,出租车应该保持一定的量,来满足中老年人出门乘车的需求。

  乘客代表王国利也表示,对于出租车行业,政府不仅仅要考虑乘客的利益,也要考虑出租车从业者的利益和安全,目前的政府管理模式,对出租车从业者来说是一种保护。

   专家学者代表

  “专车”专职才能专业对于“专车”进入后的出租车市场,山东大学教授、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主任张汝华提出了几种设想,一是目前出租车行业格局总体不变,给“专车”一个合法身份,控制数量;二是适当开放出租车市场,谁想经营就进来,自由经营,不限数量;三是市场总量限制在10000辆的水平,谁有本事谁去经营,采取哪种方式都行。

  省物联网协会秘书长邢建平则提出了“专车专职才能专业,优配优化才能优质”的观点。首先对“专车”要有所限制,没有对车和人的监管是不可能的,其次资源配置上要更合理、更细致,比如说增加7座出租车和残疾人出租车等。此外,对真正违法的“黑车”打击力度还不够,从地方立法来说应该再严一些。

   律师代表

  十几个部门管,最后可能没人管

  山东沃德律师事务所主任陈亮从法律角度对网约车管理表达了看法。他说,网约车从性质上来讲是营运车辆,由于互联网的特殊性,对其进行规范难度比较大,从法律上看,网约车规定已经突破了出租汽车设立的法律规定。这就牵扯到如何解决好法律适用、避免法律冲突的问题。

  济南律师协会副会长、山东科创律师事务所主任李伟也对现行法律条件下对网约车的监管表达了担心。“十几个部门来监管,很可能就没有监管”,李伟表示,网约车不办证、不按法律办事的想法是不正确的。另外,李伟还指出,“两个文件”中提到禁止经营权垄断炒作,对传统出租车公司提出两权合一的概念,这种模式可能在法律上会面临很多问题。

  记者手记

  别把“奢侈品”当成“必需品”

  本次座谈会上,济南日报记者也受邀作为媒体代表,从公共政策制订和保障公共利益的角度,作了发言。

  “专车”之所以引起全社会的关注主要基于两点期待,第一是期待“专车”解决“出行难”的问题,第二是期待“专车”的出现能够撬动出租车行业的改革难题。“两个文件”的出台,目的是把“专车”和传统出租车放在一个“大出租”的概念中统筹发展,实行差异化发展,寻求错位竞争,这是一种包容与融合发展的思路,是寻找公共利益“最大公约数”的一次有益尝试。

  我们一直在喊“打车难”,“专车”或许提供了解决难题的某种可能,但这只是一种美好的愿望罢了。个性化出行的低效与高成本,注定了这只能是“奢侈品”,而非“必需品”。我们真正想解决的其实是“出行难”,大运量的轨道交通,中运量的BRT、大站公交,这才是我们这个城市解决“出行难”的可行之道。

  一项公共政策的推出,必然优先覆盖大部分人的利益。从这个角度来说,我们对“专车”的“偏爱”是不是有些自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