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中院—以典型案例引领科技创新维权
01.06.2016 01:20
本文来源: 法院
新闻通报会公布“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件”
从2003年开始,济南中院就探索通过召开新闻通报会的形式,向社会公布年度知识产权审判的最新进展情况,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如今,这一做法已经坚持了13年。
在今年的新闻通报会上,济南中院公布了2015 年审结生效的“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件”:“六个核桃”外观设计专利系列维权案、《熊出没》动漫形象著作权案、“五常大米”证明商标侵权案、“沃夫特”商标及不正当竞争案、东方肥牛特许经营合同案、东方管道公司商业秘密案、拉菲酒庄商标维权及不正当竞争案、银河公司专利权维权案、“螺旋体铸造模型及其造型方法”专利行政诉讼案、徐某假冒注册商标案。
这些案件社会影响重大,广受业界关注,为相关行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了很好的司法引导作用。值得一提的是,新闻通报会现场设置有 LED 大屏幕,通过 PPT 演示,图文并茂,让人印象深刻。济南中院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和网站同步进行信息发布,取得了良好的传播效果。
既有山峦绵延 又有高峰耸立
“既有山峦绵延,又有高峰耸立!”这是很多媒体记者参加今年济南中院年度“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件”新闻通报会的感受。
济南中院新闻发言人、副院长刘延杰介绍说:“去年济南法院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292 件,其中专利、商标、著作权三类案件处于主导地位,占案件总数的92.9% 。受理的知名品牌维权案件显著增多,其中涉及‘熊出没’、‘六个核桃’、‘张裕’、‘味达美’、‘五常大米’、‘拉菲’等众多国内外知名品牌,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
济南中院知识产权审判以审判质效为核心,坚持开展“精品庭审”、“精品文书”、“精品案例”等活动,强化办案质量意识,努力打造有指导性的知识产权精品案例。济南中院审理的4件案件入选“ 山东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件”,入选案件数量继续保持全省领先地位。“袁某诉山大出版社汇编作品著作权侵权案”等两篇案例入选《人民司法案例》,“《鬼吹灯 2》信息网络传播权案”入选《 2015年中国法院年度案例》,“银河公司专利权维权案” 入选“2015年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
同时,济南中院按照“接待当事人要热心、倾听诉求要耐心、审判案件要细心、解决问题要诚心”的“四心工作法”要求,不断完善司法调解、行业调解、专家调解、人民调解相互配合的诉调对接机制,形成化解知识产权纠纷的合力。该院大力推进人民陪审员参审工作,积极落实公民自由旁听庭审制度,“ 让旁听庭审成为市民的一种生活方式”,以公开促公信;大力推进“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向纵深开展,新组建了知识产权行政和刑事两个专业合议庭,所审理的徐某假冒“重汽”商标案、朱某销售假冒“立邦”商标的商品案等刑事案件在社会上形成较大影响,有力地震慑了犯罪。
增进社会了解与认同:走出去,请进来
近日,济南中院知识产权庭庭长田越洋带队到山东奥太电气有限公司、力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宏济堂制药等公司调研,从法律层面对企业知识产权的管理、运用及保护问题进行指导,解疑释惑,提出解决思路及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若干建议。副庭长刘军生应邀到济阳县知识产权局和山东政法学院,结合相关典型案例,针对专利、商标、著作权纠纷的侵权判定方法、侵权判定原则、举证责任分配、法律适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疑难问题等,作了题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讲座。
在走出去的同时,济南中院举办“法院开放日”活动,让社会公众走进法院,近距离感受庭审活动。4月 25日,该院知识产权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民三庭首起串通投标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市知产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以及山东政法学院在校学生、社会各界群众旁听了庭审,切身感受到该院法官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审判作风,并对近年来济南中院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为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促进创新型省会建设提供的有力司法保障,给予积极评价。 责任编辑: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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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2016 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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