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增至14730元/户

08.04.2015  10:24

  济南民政和财政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将全市2015年度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提高到14730元/户,比2014年度提高了1480元。

  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此次提标,是我市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自2012年起实现城乡统筹、建立自然增长机制后,第3次大幅提标,增幅达11.17%,三年年均涨幅达12.23%。统一城乡入伍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打破了过去城市、农村兵源地不同,优待标准不同的状况,将城乡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均按同一标准执行,“凡济南市居民户口(学校驻地)入伍的义务兵,均参照济南上年度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水平确定优待金标准,消除了区县地域标准差别”。

  据了解,按照相关工作机制要求,义务兵入伍花名册于每年3月底前汇总成册,5月底前市级配套经费下拨到位,7月底前优待金全部发放到义务兵家长手中。

网络编辑:刘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