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人才新政”:本科生可落集体户口 博士研究生可获租房补贴
中国山东网5月26日讯 (记者 张敏敏)近日,济南市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人才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这是济南市首个针对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综合性文件,文件中“ 新引进的顶尖人才最高可获1亿元综合资助”“企业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每月可分获1500元、1000元租房补贴 ”“本科生可落集体户口”等“人才新政”,显示出济南引进优秀人才的决心和诚意。
新引进的顶尖人才最高可获1亿元综合资助
《实施意见》中指出,济南将实施顶尖人才集聚计划,对新引进或培养的国内外顶尖人才和团队,给予最高1亿元的综合资助。对新当选和全职引进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等层次的国内外顶尖人才,给予500万元生活补贴。
聚焦十大产业,以“高精尖缺”为导向,着力培养济南本土重点产业领军人才和团队,并给予最高300万元项目经费资助;给予引进的金融人才最高100万元的生活补贴;推进市场化引才,设立海外人才工作联络站,实施重大引才服务外包,对为济南市引进人才的个人和中介组织给予最高60万元奖励。
深化“泉城学者”建设工程,对柔性引进并命名为“泉城学者”的人才,给予每人10万元生活补贴和最高100万元的项目扶持资金;对新入选国家级重点人才工程的,给予最高100万元的配套资金补助。
引进人才创办的企业最高可获500万元贷款担保费用补贴
《实施意见》中提出,支持科技人才兼职或离岗创业,事业单位科技人员经单位同意,可兼职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或离岗创业,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相应享受职称评聘、保险等方面待遇。离岗创业期满后,符合条件的经批准同意可再延长3年;职务发明成果转化收益可按不少于70%、不超过95%的比例用于奖励重要贡献人员及团队。
鼓励和允许国有企业在科技成果转化实现盈利后,连续3-5年每年提取不高于30%的转化利润,用于奖励核心研发人员、团队成员及有重大贡献的科技管理人员。
此外,济南市财政每年出资1000万元,可给予每个企业最高贷款额度500万元的担保费用补贴或部分贴息。
具有事业身份的高层次人才5年内保留事业身份
根据《实施意见》,济南将设立人力资源服务业专项资金500万元,支持专业化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发展和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认定为国家级、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由市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200万元、100万元。对新引进国内外知名猎头机构的园区,经评审认定,可以按照每家2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设立泉城“人才驿站”,在济南市范围调剂500个事业编制作为人才编制“蓄水池”,为来济创新创业的具有事业身份的高层次人才,在5年内保留其事业身份。
建立招商引资与招才引智协同推进机制,招才引智和招商引资实行一体化考核,县区从市外全职引进1名“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专家,创业人才、创新人才分别视同完成1亿元、6000万元招商引资任务。从市外全职引进1名省部级创新创业人才工程人选,创业人才、创新人才分别视同完成5000万元、3000万元招商引资任务。
企业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每月可分获1500元、1000元租房补贴 本科生可落集体户口
济南将建立人才“金卡”制度,为高层次人才发放服务金卡,持卡可在创业投资、子女入学、保健医疗、交通社保、出入境管理等方面享受到及时高效专项服务。
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可不受原户籍所在地的限制在济落户,与其共同生活居住的配偶、未婚子女可以随迁,不受住所条件、居住年限、年龄等条件限制。
在济南市人才服务局设立“人才集体户”,来济创业或就业的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凭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依法注册登记就业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可申请落户。
同时,济南将集中建设或储备一批人才安居房,作为新引进高层次人才周转房,周转期5年。根据不同情况为新引进高层次人才提供相应住房保障服务,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对国家级、省级、市级领军人才,可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购房补贴或最长免租5年的住房。
为吸引优秀年轻人才来济,将对企业新引进入户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按照每月1500元、1000元的标准连续发放三年租房补贴。新引进的市级以上领军人才需要购买住房的,可不受户籍、在济南市缴纳一定期限社会保险等限购政策影响。
作者:张敏敏 编辑:温伟伟 责任编辑:胡立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