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人才购房重磅红利!详细解读在这里
继“人才新政30条”“高校20条”等政策之后,济南再次聚焦人才发展趋势变化及人才需求变化,进行优化升级,突破创新,促进人才政策集中发力,效应叠加,济南市于去年9月出台《关于支持人才创新创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又称双创19条),政策内提出,对于符合购房条件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家庭在济购买首套住房,可分别享受1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购房安居补贴。
而就在今天,这个补贴的细则来了!记者从济南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获悉,自2020年1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可以申请享受一次性15万元、10万元额度的购房补贴。据悉,本次出台的《济南市人才购房补贴申请发放实施细则 (试行)》是济南市有史以来首次针对购房出台的补贴细则,细则试行两年。
那么,有哪些人可以申请?
细则明确,本细则补贴对象包括: (一)驻济企业就职且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 A、B、C、D 类高层次 人才;(二)驻济企业新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三)驻济高校新引进的全球TOP200高校院所毕业博士研究生;(四)驻济科研院所、医疗机构、市属及各区(含代管镇、街道的功能区管理机构,下同)县事业单位新引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研究生申请方面 ,共有驻济企业新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驻济科研院所、医疗机构、市属及各区县事业单位新引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等在可申请范围内。
此外,研究生的申请人必须取得本市户籍,企业单位职工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 (含)以上劳动合同,事业单位职工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具有组织部门下达的 任命文件,需要单位正常缴纳社会保险,且购房时间在2019年9月后,申请家庭在济购买家庭唯一住房且距毕业之日不超过5年的可进行申请。
除了研究生外,购房补贴还适用于哪些人群?
据了解,除了研究生外,经济南市认定且符合条件的A/B/C/D类人才,A 类人才实行“一人一策、一事一议”。B类、C类、D类人才购房补贴标准为购房金额的50%,补贴额度最高分别为100万元、70万元和40万元。购房补贴分3年发放,核准首年发放核准总额的40%,第2年、第3年分别发放核准总额的30%。
申请条件为:高层次人才申请人在济南行政区域内企业就职;2017年5月 (含)“人才新政30条”政策出台后, 申请家庭在济购买家庭唯一住房(不含购买直系亲属住房)3.至购房之日3年内在济无其他住房登记信息和住房交易记录。
须注意的是,人才购房补贴只可享受一次。已享受济南市其他人才购房补贴政策的,不可重复享受本细则规定的补贴政策。正在享受或已享受租房补贴(包含租赁住房补贴、企业新引进硕博研究生租房和生活补贴等)的,可申请享受购房补贴政策,但需扣减已享受金额。(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张鹏程 申红 报道)
责任编辑:秦来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