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扶持!济南企业上市每年最多可获200万奖励
16.06.2018 12:04
本文来源: 半岛网
数据显示,目前,济南市的上市企业已达33家、股票34只,覆盖了国内外6个交易所,新三板挂牌始终占据全省第一位次。然而从上市公司数量、直接融资额等指标看,济南市在15个副省级城市中名次靠后,在省内17市中也落后于青岛、烟台。为此,济南市出台并施行《行动计划》,明确到2020 年末,济南市纳入上市挂牌后备资源库企业300家以上,力争上市公司新增10家以上,“新三板”和区域股权市场挂牌企业新增120家以上,累计直接融资额突破1500亿元。
为实现目标任务,济南市推出大力度资金扶持政策。记者了解到,《行动计划》针对企业上市后上市公司实施并购重组、再融资并将并购标的或融资额50%以上投资济南市的,按照实际并购资产额、融资额的2‰予以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奖励200万元。在济南市合法设立的拟上市公司有限合伙形式的企业员工持股平台,在公司上市后转让解禁限售股的,按形成的市、县区两级财政贡献的80%予以补助。
目前企业对新三板挂牌的信心普遍不足,很多已启动挂牌的企业持观望状态,很多挂牌企业陆续摘牌。据介绍,为保障企业挂牌后的发展,增强拟挂牌企业信心,《行动计划》提出对“新三板”挂牌企业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新三板”挂牌企业自挂牌第2年起,当年净利润达到300万元以上的最高给予50万元补助,补助年度累计不超过3年。挂牌企业改制过程中按照挂牌要求进行财务调整规范而增加的市、县区两级财政贡献,按其贡献的一定比例予以补助。挂牌公司按其贡献的9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300万元;挂牌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按其贡献的6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100万元。
不仅如此,为引导县区和中介服务机构更加积极推动企业上市、挂牌,《行动计划》提出,每成功上市1家公司,对服务其上市的券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各奖励10万元;每成功在“新三板”挂牌1家公司,对服务其挂牌的主办券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各奖励5万元。外地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注册地和纳税登记地迁入我市的,分别给予一次性500万元、200万元补助,并分别补助引进该企业的县区或部门20万元、10万元。(大众网-山东24小时客户端 记者 张玛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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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6.2018 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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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济南市印发《济南市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发展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