晒晒济南住宅维修资金家底 截至2013年底有40多亿

17.03.2015  20:08

  16日,济南市审计局公布济南市2011年至2013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管理和使用情况审计调查结果公告,截至2013年底,济南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累计交存401551.72万元,实现增值收益46661.74万元,发生支出15955.85万元(含退还1079.71万元),累计结存432257.61万元。

  审计中发现了部分问题,相关负责部门进行了整改。审计发现,由于业主自主交存住宅维修资金,出现了大量业主在入住后不办房产证、不交维修资金的问题。据统计,约有4万户业主未办房产证,少交存维修资金4.1亿元。

  对该问题,济南市政府于2014年12月出台了《济南市物业管理办法》,规定“住宅物业和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商品住宅维修资金专户,尚未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房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办理房屋产权初始登记时一次性交存”。通过该政策的调整从制度上解决了商品房维修资金交存不完整问题。

  审计中发现,房改房维修资金存在未足额提取的问题。济南市房改售房工作自1996年开始,前三期房改出售公房提取住宅维修资金的比例为售房款的15%,而根据相关规定,“原则上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

  2007年3月1日前,济南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商品房开发企业代收代交,2013年市住房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对103户代收代交单位进行了清查和催交,截至审计日,仍有17家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按规定移交专项维修资金1082.87万元。

  同时,维修资金使用程序繁琐,影响资金使用效率。对维修资金支用申请缺乏指导,维修项目重复申报多,个别应急维修项目拨款时间长,对维修资金使用单位的监管有待加强。对审计指出的上述问题,市房管局已采取了多项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业主委员会缺位,增加了维修资金使用的决策难度。济南市商品房住宅小区620多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只有36个,尚无一家业主大会自主管理住宅维修资金。作为业主大会执行机构的业主委员会主体的缺位,导致了资金使用决策效率低、成本高、时间长,业主对申报及施工单位等参与主体的监督作用无法有效发挥。(来源:生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