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保障房公廉并轨

04.09.2014  01:02

        摘    要:今年年初,国家住建部、省住建厅等有关部门分别颁布了“公廉并轨”的实施意见。济南“公廉并轨”进展如何?9月1日上午,在市委、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副局长姜秀杰发布了关于我济南市推行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工作情况。

 

  今年年初,国家住建部、省住建厅等有关部门分别颁布了“公廉并轨”的实施意见。济南“公廉并轨”进展如何?9月1日上午,在市委、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副局长姜秀杰发布了关于我市推行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工作情况。据了解,济南市此次推出的“公廉并轨”政策中明确提出,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符合原廉租房保障条件、济南户籍且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我市上年度城市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的60%的,将优先摇号。“公廉并轨”后首批公共租赁住房9月2日开始申请。

  “公廉并轨”

  “公廉并轨”是将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两种保障方式合二为一,统一建设、统一准入、统一申请、统一分配、统一管理,不再分类实施,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

  并轨对百姓有四大好处

  方便申请

  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都属于租赁性住房,但准入的条件、保障的标准、租金的标准、申报的资料都不一样,有的群众在申请时判断自己符合哪种条件、准备哪些资料存在一些困难。并轨后,建立统一的申请标准、统一的受理渠道和程序,可以大大方便群众理解政策,方便申请,同时也能提高工作效率。

  选择余地更大

  将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两类房源合并使用后,群众在房源选择上有了更大的空间和自由度。

  有利于原廉租住户的退出

  按照原廉租住房的管理规定,对因收入等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廉租住房条件需要退出原廉租住房,但这些廉租住户确实又没有其他住房可以居住,势必会给这部分群众和工作带来一些困难。并轨后,就可以通过适度调高租金转为公共租赁住房的方式,使这部分群众继续居住在原保障房中。

  确保收入较低的住房困难家庭优先解决

  住房保障的基本原则是从低端保起,优先满足最困难群体的需要。廉租住房保障的群体是最低收入和低收入家庭,并轨后,房源充足了,可以确保这部分收入较低的住房困难家庭及时、优先、充分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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