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元旦起禁售低于国Ⅳ标准柴油 置换期间油价不涨
中国山东网12月9日讯 (记者 张晓黎)今天上午,济南市经信委通报了大气污染防治“十大行动”中成品油品质保障行动的相关情况。据悉,从明年1月1日起,全市加油站必须按时供应国Ⅳ标准柴油,置换不掉的国Ⅲ柴油将一律封存。同时,成品油升级置换期间,原则上成品油价格将不会上涨。
济南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实施“十大行动”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的意见》中指出,由济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严格规范成品油零售企业油品采购供应监管,督导成品油生产企业完成升级改造,在做好全市加油站全面供应国Ⅳ标准或高于国Ⅳ标准汽油、禁止销售低于国Ⅳ标准汽油的基础上,自2015年1月1日起,全市加油站全面供应国Ⅳ标准或高于国Ⅳ标准柴油,禁止销售低于国Ⅳ标准柴油。
据济南市经信委党委副书记张广勇介绍,国Ⅲ柴油硫含量350pmm(ppm指重量的百分率) ,国Ⅳ汽油硫含量为50pmm ,成品油升级置换以后能够有效减少空气中二氧化硫的排放。目前济南市成品油升级的置换率为30%,中石化济南分公司、蓝星石油济南分公司基本完成油品升级改造,已分别投入10亿多元及7000多万元。原则上升级置换期间成品油价格不会上涨,置换后的油品价格将由物价部门进行确定。
11月19日至25日,济南经信委等单位对全市62家加油站和油库供应点进行随机质量抽检,抽检结果将于今年12月底前公布。记者了解到,对抽检油品质量不合格的站点,将按照油品存货量所值金额的3倍以下进行处罚,并责令不合格的站点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不合格的将取消油品经营许可证。
根据济南市经信委、工商局、质监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济南市加油站成品油质量抽检方案的通知》,2014年12月底前,各成品油经营企业要建立起成品油的进销存和出入库管理台帐,保留证明其成品油合法来源和销售去向的协议、凭证、票据及电子数据等相关档案资料。对逾期未建立成品油的进销存和出入库管理台帐档案或档案不完整的经营企业,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不予审验。
从2015年开始,济南市经信委将联合市工商等部门加强油品质量监管,加大检查和抽检力度。每季度对全市成品油经营企业开展一次成品油的质量抽检,检测结果存入企业诚信档案,并作为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审验的重要依据。对成品油的进销存和出入库管理台帐档案确有严重漏洞和问题的经营企业,将增加对其油品质量的抽检频次。对被随机抽检油品不达标的经营企业,根据相关法规采取限期整改、停业整顿、处罚、吊销证照等方式予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