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公积金还贷将可按月提取

13.07.2016  14:07

  有公积金贷款的市民,以后可以按月提取公积金了!11日《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布,有公积金贷款的市民跟济南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协议后,每月15日会把上月的还款额自动转入你的账户。此前,公积金贷款只有还满一年后才可以办理提取并且是一年提取一次。

  记者注意到,此次征求意见稿与之前的提取管理实施细则相比,最大的变化就是增加了按月委托提取业务。通俗地说,就是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市民,可以委托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约定的额度,每月将本人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本人活期储蓄银行账户。按月委托提取业务受理后,次月起每月15日转账(遇节假日顺延)。每月转账总额度不超过本细则实施起,该笔贷款已正常偿还的总额度(不包括部分提前还贷金额),最小提取额度到百元。

  “原来是一年提取一次,现在增加了一个月转一次。还满一个月的贷款后就可以提取公积金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人士说,此前的公积金贷款提取,要求在按贷款合同的约定每还本付息满一年后,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并且两次提取时间间隔不少于12个月。

  值得注意的是,按月提取公积金,不用去网点服务现场办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人士说,市民只需跟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相关协议,相关的贷款额度就可以直接转到储蓄账户。记者了解到,目前细则尚在征求意见中,该业务正式上线或在10月份。

  目前,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已在济南住房公积金网站公布,市民可以在2016年7月1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这些变化,关系你我

  此次意见中,包含了2015年至今所有的公积金政策调整变化,捋一捋有哪些政策变化?

  1.调离本市,只能转账户不能提取

  此次政策调整除了增加了按月提取外,还有一大变化是调离本市的公积金处理方式。此前,调离本市并在新工作地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持相关材料可以一次性提取。新政策规定“调离本市在新工作地设账户”的职工公积金由提取变为转账至新设账户,也就是说公积金余额不能提取出来,只能转到新的公积金账户里。

  2.骗取公积金,5年不能公积金贷款

  此次政策另一变化就是以伪造、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套取住房公积金的,由原来的“暂停其3年内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资格”变更为“暂停其5年内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及贷款资格”。

  3.放宽购房提取范围

  购房提取公积金,由原来的“职工和配偶及同一户口共同居住直系血亲可同时提取”变更为“可一次性提取职工夫妻双方、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父母、子女必须与职工夫妻中的一方为同一户籍”。

  4.增加物业费、住宅维修资金提取

  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以支付普通自住住房物业费,每人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额不得超过1000元。

  凡在2016年3月7日后缴纳住宅维修资金且无公积金贷款余额的职工及配偶,可凭有效凭证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合计不得超过实际支付的住宅维修资金的费用。

  答疑

  谁能按月提?

  1、已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市民及其配偶。委托提取人必须是在公积金贷款系统中登记的参贷人员。2、公积金贷款一旦还清,业务自动终止。

  钱打到哪?

  接受转账的账户必须是本人名下的,与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同行的储蓄账户。

  怎么办理?

  1、现场本人办理。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相关文件。2、在线办理方式。此方式将于业务正式开通后方可选择。

  啥时候提?

  每月15日将提取金额汇至提取人账户

  能提多少?

当月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