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农民工落户再传好消息!市区以外放开限制

16.04.2015  10:42

  150万名在济农民工将迎来一大波政策利好。日前,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通知,决定实施《济南市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3年行动计划》、《济南市农民工权益保障3年行动计划》和《济南市农民工公共服务3年行动计划》,在职业技能提升、权益保障和公共服务三方面,解决农民工最关注、最急需的问题,让农民工真正变成“城里人”。

  济南市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3年行动计划的总体目标是,2015年-2017年,力争每年对13.68万农民工开展各类培训。其中,对11.02万人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和创业培训,对1.66万人开展特色培训,对1万人开展引导性培训,使有培训愿望的农村转移劳动力接受就业技能培训、企业在岗农民工参加一次技能提升培训、有创业愿望的农民工参加创业培训,确保无就业技能的农民工掌握一定就业技能,有就业技能的农民工得到较大提升,促进其稳定充分就业。

  在权益保障方面,到2017年,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5%以上,建筑、餐饮、居民服务等流动性较强的行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65%以上;农民工工资提高到合理水平,基本无拖欠,同工同酬落实到位;稳定就业的农民工全部纳入“五险”覆盖范围,农民工参保率达到40%以上,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达到75%、70%以上,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支付比例提高到50%以上。

  在农民工融入城市过程中,公共服务水平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济南计划2015年—2017年,每年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人数达到5.2万人以上,就业服务管理覆盖率达到100%,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实现动态消零,农民工创业率不断提高;保障符合法定入学条件的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基础教育的政策更加完善,符合入学条件的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平等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达到90%以上,符合入园条件的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学前教育的达到80%以上;城市规划区内建筑施工现场农民工宿舍100%达到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进一步完善农民工住房保障制度,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所有农民工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其适龄子女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

   权益保障

  稳定就业农民工全部纳入“五险”

  关键词1:工资

  欠薪要追究政府责任

  在《济南市农民工权益保障3年行动计划》中,济南市提出,到2017年,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要达95%以上,建筑、餐饮等流动性较强的行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65%以上。为实现这一目标,济南将在建筑业、采矿业、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等流动性大、季节性强、用工时间短的行业和小微企业全面推行简易劳动合同示范文本。

  到2017年,农民工工资要提高到合理水平,基本无拖欠。济南市还明确提出,因“一书两金一卡”制度不落实而发生农民工欠薪的,要追究当地政府责任。

   关键词2:社保

  纳入五险范围

  到2017年,稳定就业的农民工要全部纳入“五险”覆盖范围,农民工参保率达到40%以上,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达到75%、70%以上,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支付比例提高到50%以上。为实现这一目标,济南明确要求,用人单位要为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农民工办理“五险”,鼓励灵活就业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跨统筹地区转移接续和异地就医即时结算。而且,济南市还将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为农民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并建立完善大额医疗补助和居民大病保险制度,解决患重特大疾病农民工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关键词3:同工同酬

  企业不守法要公示

  到2017年,农民工“同工同酬”也将落实到位。济南市的用人单位依法使用被派遣劳动者,应符合临时性、辅助性或替代性岗位要求,不得超过用工总数的10%。用人单位吸纳农民工就业的,应参照本单位同岗位、具有相同技术水平和工作业绩的职工确定其工资待遇,与本单位职工实行同等劳动报酬分配制度和分配办法,实现“同工同酬”。

  济南将完善企业诚信评价体系,健全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数据库,建立不同部门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和企业失信惩戒机制,对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受处罚单位,将及时通过信息公示平台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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