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机遇破解难题 推进济南区域金融发展打造产业金融中心
2016年,济南市提出发展济南区域性产业金融中心的战略部署,这是济南市打通金融与产业融合发展的通道、解决全市产业经济总体实力偏弱问题的重要举措。目前,济南区域性产业金融中心建设正处于重要关口,产业升级、金融改革、产融结合等任务全面进入“深水区”,如何把握住这一历史机遇、破解好经济金融发展中的难题,是决定济南区域性产业金融中心建设成效的关键。
■ 济南区域性产业金
融中心建设的历史机遇
占天时,国家重大战略部署提供了政策机遇。早在2002年,山东省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监管,深化金融业改革,促进全省金融业健康发展的意见》,提出将济南培植成为集金融管理、融资、结算、服务和信息枢纽于一体的区域性金融中心。2016年7月,国务院批复《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将济南定位为环渤海地区南翼的中心城市,明确提出要将济南打造为全国重要的区域性金融中心。2016年12月,《山东省金融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强调要“突出双核”,即加快建设济南、青岛金融中心,引导带动省会城市圈金融一体化发展。这些重大战略部署,为济南区域性产业金融中心建设发展指明了方向、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据地利,独特区位优势奠定了发展基础。济南地处山东腹地,交通信息便利,在承接产业转移、配置生产要素、拓展经济腹地、提高综合实力等方面享有得天独厚的优势。2013年8月,山东省出台《省会城市群经济圈发展规划》和《西部经济隆起带发展规划》,明确了济南在“一圈一带”的核心和引领作用。济南聚集了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和山东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等金融监管部门,也是国有商业银行的省级分行以及12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一级分行的所在地,济南拥有3家保险公司总部和1家证券公司总部,具有山东金融管理中心的优势。济南具有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等各类金融业态,构建了较为完善的金融组织体系,具有完备的金融体系优势。
拥人和,规划清晰的发展战略以及丰富的金融人才储备搭建了优越平台。一是区域发展战略明确。目前,济南市提出“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即打造全国的区域性经济、金融、物流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与山东经济文化强省相适应的现代泉城,为济南产业发展和转型升级指明了方向。二是金融业发展规划清晰。自2015年以来,济南市先后出台了《济南区域性金融中心指标体系三年行动纲要和2016年重点目标任务》《济南市加快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促进金融业发展若干扶持政策》《济南市“十三五”金融业发展规划》等政策文件,通过实施金融招商集聚、金融创新发展、金融平台建设、企业上市挂牌以及普惠金融发展五大行动计划,进一步壮大金融产业。三是具备高校、研究机构的智力支撑和金融人才储备优势。济南集聚了山东大学、山东财经大学、济南大学等各类高校,在经济金融研究方面有两院院士、有突出贡献的国家级中青年专家和泰山学者等高级人才,培养了大批优秀的经济金融从业人员。
■ 济南区域性产业金
融中心建设面临的挑战
综合经济发展实力亟待提高。目前,济南市的主要短板是经济体量没有优势和产业经济效益下滑。2016年济南市GDP总量为6536.1亿元,较周边郑州、南京、青岛依然有一定差距;市内的济钢、重汽等龙头企业受经济增速放缓等因素影响,经营效益有所下滑,而新兴产业发展比较滞后,缺乏有带动、有声望的龙头企业。
金融资源配置结构失衡。主要表现为“三个过高”:间接融资占比过高。2016年,济南市新增本外币贷款1739亿元,占社会融资规模的比重为77.9%,较全省平均水平高9.1个百分点,反映出各类非金融企业利用银行间市场、资本市场等进行直接融资的能力不足。新增贷款中房地产和基建项目贷款占比过高。2016年,济南市个人住房消费贷款和基础设施类贷款分别增加652亿元和490亿元,合计占全部新增贷款的75.9%,占比较去年同期提高10.4个百分点,反映出金融资源仍然被房地产、基建等部门占用。企业无效、低效使用各类金融资源的占比过高。全市部分产能过剩行业和僵尸企业“沉淀”了大量社会资金,许多金融资源用于借新还旧、借新还息,使用效率低且难以退出。
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实力总体偏弱。至2016年末,全市共有法人金融机构共27家,以中小机构为主,没有一家在主板市场上市,整体规模和品牌效应明显不足。
区域性金融风险防控压力依然较大,主要来自三个方面:企业互联互保风险突出。全市大量不良贷款来自担保圈,特别是部分担保圈上的风险由原来的核心企业及第一圈企业蔓延至第二圈、第三圈企业,风险传染路径逐渐由沿“圈”传染向沿“网”传染劣变。第二,债务违约风险较高。2015年以来,山水水泥债务违约、股权纠纷等事件多次发酵,对区域金融稳定产生明显干扰。第三,金融舆情风险显现。济南是全国房地产调控重点城市之一,房地产市场任何“风吹草动”都是社会舆论的关注重点,各种为“博眼球”擅自发布的房地产价格、金融调控政策等不全面、不真实的信息,都会对社会预期和心理产生误导,严重影响金融运行秩序。
金融外向度有待提升。目前,济南市外资金融机构发展滞后,外资保险公司数量也明显不足。济南市在提升金融业开放水平、将区域金融发展融入全国甚至全球金融发展的过程明显落后于青岛。
■ 推进济南区域性产
业金融中心建设的建议
强化济南区域性产业金融中心建设的统筹规划。应加强市区两级政府部门联动,形成推动金融业发展的合力。按照“一核三圈四园”发展规划思路,以济南中央商务区作为区域性金融中心的核心集聚区,突破传统行政区域范畴,结合各区产业结构特征,按照功能定位的理念发展区域金融中心,对济南物流、科技、文化等产业发展形成支撑。
构建实体经济与金融业协调发展机制。金融发展的要义就是服务实体,脱离了实体经济,金融就成了无本之木、无源之水。要将金融服务实体产业发展作为工作中心,促进金融机构合理布局,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防范资金脱实向虚、表外循环、资金空转等,畅通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渠道和路径,让金融活水滋润实体经济。
积极完善各类金融市场及金融组织。建议市委市政府深度参与全省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加快本地权益类交易市场建设步伐,鼓励符合条件的产权、股权、林权、矿权等交易场所落户济南;继续通过政策扶持、增资扩股等,支持山东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做大做强,成为辐射全省及周边地区的金融产品创新基地、不良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和民间金融数据中心。继续完善地方金融组织体系,建立实物黄金、白银交易所,规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典当行等各类金融组织和互联网金融等新型金融业态,积极引进各类外资金融机构,力求在丰富外资金融机构体系方面有所突破。同时,将民间资本管理机构纳入小型微型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奖励和服务业有关扶持政策范围,并加强其自有资金以及定向私募资金的监管,引导民间资本规范参与金融市场活动,确保各路资金有序参与济南市产业发展的大局。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优惠政策,支持中泰证券、齐鲁银行、济南农商行等金融机构通过IPO、转板等方式在主板上市,提升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实力和声誉。
继续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建议市委市政府继续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跨部门的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加强部门间信息互联共享,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切实把信用体系建设与规范产业发展融合起来。建议济南市财政、工商、司法等部门大力引进和发展在服务金融发展方面有特色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事务所、咨询和信息服务公司等中介服务机构,为完善多层次区域金融服务市场提供辅助。同时,整合分散在部门间的补贴政策,促进各政策红利形成“共振”,提升对金融中介服务机构的吸引力。建议公检法等部门探索建立金融纠纷调诉绿色通道,提高金融纠纷和案件的处置效率。
完善区域金融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建议市政府协调建立由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地方金融管理部门、产业主管部门等参加的区域产业金融风险化解工作机制,加强各部门间的配合与沟通,形成监管信息共享、风险应急预案制定、高层定期联席会议等相关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在抓风险处置方面,应把共赢理念和法治原则贯穿到工作的各个环节,探索形成符合金融部门和产业部门共同利益的风险处置模式,提高风险处置效率;在抓风险防范方面,既做好对创新型金融产品和服务、新型金融组织等各类新风险点的监管,同时也要紧盯担保圈、非法集资、民间借贷等传统风险点,避免各类风险相互交叉、加速传染。(作者系山东大学副校长,经济学院金融学专业教授,博士生导师)
作者:胡金焱   网络编辑:颜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