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十大行动剑指大气污染

12.01.2015  18:49
济南市深入开展机动车污染治理,加快淘汰黄标车步伐,持续改善空气质量。图为环境监测人员对在用机动车尾气进行检测。 济环宣供图

◤十大行动

  1.扬尘治理与渣土整治

  2.工业污染源达标提升

  3.机动车污染治理

  4.成品油品质保障

  5.餐饮油烟集中整治

  6.清洁能源推广

  7.工业余热利用

  8.东部老工业区搬迁改造 及落后产能淘汰

  9.绿色生态屏障建设

  10.全民参与环保

  ◆赵晓明

  围绕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山东省济南市委、市政府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十大行动。济南市严格落实各级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治污主体责任,以辖区乡镇(街道)、村居 (社区)为基本单元,以排污主体为重点,层层落实责任,明确目标任务,严格标准时限。

  济南市提出,在确保2014年大气环境质量同比改善10%以上的基础上,2015年底,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比2010年改善20%以上。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浓度分别在78微克/立方米、47微克/立方米、129微克/立方米、70微克/立方米以内。2016年以后,建立和完善大气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对症下药

  市长带头科学分析污染成因

  济南市市长杨鲁豫在对大气污染防治十大行动进行部署时明确提出,要把造成大气污染的原因弄清楚,把具体的污染源分析透,这样才能有的放矢地解决好大气污染问题。

  杨鲁豫指出,大气污染主要是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问题,另外就是城市综合管理的问题。在工业方面,济南市重化工业长期以来占比较高,目前仍在70%以上。在能源方面,济南市80%靠燃煤,火(热)电、冶金、水泥3个行业就消耗了全市85%的煤炭,产生了80%以上的工业大气污染物。

  从具体污染源看,济南市环保局发布的2010年~2013年环境空气细颗粒物来源分析显示,主要污染源是燃煤、扬尘、工业生产和机动车排放4个方面。

  排名首位的燃煤占比27%,燃煤消耗排放主要集中在几个工业大户。以2013年为例,全市燃煤消耗总量1968万吨,其中济钢、黄台电厂、章丘华电3家企业就消耗了1073万吨,占比达54.5%。

  排名第二的扬尘占比24%,据统计,全市现有工地6500多个,施工面积7000多万平方米,裸露地面680多万平方米,部分工地路段因管理粗放扬尘仍很严重。

  排名第三的工业生产占比18%,除了工业燃煤排放外,石油化工、包装印刷等行业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也是污染源之一。

  排名第四的机动车尾气污染占15%,2013年底全市机动车保有量近142万辆,2014年达到160万辆。截至2014年10月底,全市还有65700多辆黄标车尚未淘汰。

  从客观因素看,周边城市输入性影响也较大。据测算,周边城市对济南PM2.5的贡献率达到20%~32%。特别是进入冬季采暖期,全市供热需求大幅增长直接导致燃煤量大大增加。

  扎实推进

  十大行动强势改善环境质量

  针对大气污染防治现状,济南市委、市政府多次进行专题研究,决定启动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十大行动。

  十大行动具体包括:扬尘治理与渣土整治、工业污染源达标提升、机动车污染治理、成品油品质保障、餐饮油烟集中整治、清洁能源推广、工业余热利用、东部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及落后产能淘汰、绿色生态屏障建设和全民参与环保。

  济南市把扬尘治理与渣土整治作为十大行动的当头炮,由市城乡建设委牵头,集中强化施工工地、道路、物料堆存运输和裸露地面扬尘污染防治,建立全面覆盖、层层履职、网格到底、责任到人的网格化管理模式。

  针对工业污染源达标提升,由市环保局牵头,分阶段、分行业推进钢铁、火电(热电)、水泥、石化等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限期治理,提前达到省地方标准第三阶段排放限值,确保各类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

  由济南市公安局牵头,实施黄标车淘汰等9项工程,2015年底前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黄标车淘汰任务,确保在用机动车环保标志核发率达到85%以上。每年新增公交车的70%以上使用新能源与清洁能源。

  为保障成品油品质,由济南市经信委牵头,严格规范成品油零售企业油品采购供应监管。自2015年1月1日起,全市加油站全面供应国Ⅳ标准或高于国Ⅳ标准柴油,禁止销售低于国Ⅳ标准柴油。

  济南市城管局会同市环保局牵头,加强餐饮场所油烟污染治理。摸清中心城区餐饮服务单位底数,建立台账,制定措施,提高油烟净化设施安装率。2015年底前,中心城区餐饮服务单位将全部安装使用油烟净化设施。

  围绕清洁能源推广,济南市加大天然气引进和利用力度。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2015年底前关闭11处煤矿,淘汰落后产能153万吨/年。

  由市政公用局牵头,充分利用余热、废热作为城市采暖供热热源,提高煤炭利用效率,减少工业企业污染排放。到2016年底利用山东黄台火力发电厂和华电章丘发电有限公司余热,新增供热能力4400万平方米。

  济南市以实现企业再生、产业重构、环境重塑、民生改善等共赢发展为目标,加强规划引导,限期完成列入名单的企业搬迁和改造升级,全面淘汰落后产能。

  在绿色生态屏障建设方面,由市城市园林局牵头,建设城区园林绿化建设工程、生态隔离带建设工程、林业生态建设工程、生态修复工程。

  为引导全民参与环保,济南市通过宣传发动,倡导绿色低碳生活,落实公众环保责任,鼓励支持社会公众绿色出行、低碳生活,形成人人关心环保、支持环保、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

  严格督导

  出台督查考核办法,奖惩并举

  济南市委、市政府专门成立了高规格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济南高新区建立相应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机制,明确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

  按照目标任务具体、项目内容具体、完成时限具体、措施要求具体、责任人员具体5个具体和任务落实到位、严格执法到位、督查考核到位3个到位的要求,层层分解任务,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坚持重心下移,建立落实属地化、网格化管理制度,实行街道管理、社区负责,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管理模式。

  济南市出台了《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督查考核办法》,建立严格的督查考核制度,对各县(市)区政府、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及市各相关部门单位十大行动进展情况实施督查考核。

  督查考核实行每旬一调度、每月一通报、每季一评价,每半年进行一次综合督查考核评价,年终实施年度工作考核,形成相关督查考核报告,经领导小组同意后向社会公布。

  坚持日常督查考核与重点督查考核、单项督查考核与综合考核评价、横向比较与纵向延伸相结合的方式,采取开会调度、现场督促、抽样核查、电话询问、查看资料、组织评议等形式,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质量标准、监测数据等进行督查考核,及时反馈督查评价,适时汇总通报督查信息。

  对日常督查考核中存在工作标准不高、进度滞后等一般性问题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仍不达标的给予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视情况给予相应处理。对重点工作单独立项,重点督查考核,对领导重要批示、社会热点问题、重点工程项目、关键指标实行跟踪督查,加密督查考核频次。

  济南市把年度工作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4个等次,年度工作考核结果与单位年终科学发展综合考核挂钩。考核结果经领导小组同意后,依程序和权限送交干部主管部门,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予以表扬。对履职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依规依纪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