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发布储值卡消费警示:1000元以上签协议
办一张“储值卡”就能享受打折、积分、送礼品等优惠活动。储值卡在给市民带来便利实惠的同时,也给一些消费者带来隐患,一旦发生纠纷,维权困难重重。14日,济南市商务局对外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擦亮眼睛,理性购卡,以便减少个人财产损失。
警示一:存财产损失风险 服务质量有所降低
很多零售、餐饮住宿和居民服务企业为了吸引顾客,都会发行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也就是大家平常所称的“储值卡”),通过打折、积分、送礼品等优惠活动,增加用户粘度,最终促成销售。储值卡在给市民带来便利实惠的同时,也给一些消费者带来隐患,一旦发生纠纷,维权困难重重。
针对零售、餐饮住宿和居民服务企业“储值卡”消费者,济南市商务局提醒,购卡消费不但有可能存在企业诚信带来的财产损失风险问题,还可能存在企业在售卡后提供服务的及时性和质量有所降低等问题。
目前,很多有实力的零售、餐饮住宿和居民服务企业都通过采用APP等电子商务形式在网上预订商品或服务,消费者可在满意后再确认付款。而且网上预订消费一般价格合理,消费者有更大的自主权,风险也相对较小、较及时。
警示二:发卡企业应备案登记 选择正规有实力的企业购卡
同时,济南市商务局建议消费者在购卡前,最好详细了解售卡企业的规模实力和是否已在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备案登记。
齐鲁网记者了解到,有关部门每年都会对备案登记企业进行监督检查,且要求其在银行设立专门账户,并按照发售预付卡余额的20%-50%比例存入,账户内的资金企业自己不能随意支取。如果企业出现破产清算、卷款逃走等问题,持卡消费者也能获得一定比例的赔偿。已备案登记的售卡企业管理规范,在售卡处明显位置公示备案标识、备案号和商务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及企业发行预付卡章程中有关购卡人的权利义务的主要条款,消费者能详实了解。
警示三:千万勿信超过常理的大优惠、大折扣
市商务局提醒,消费者购买单用途商业预付卡要根据实际需求计算购卡额度,确保在有效期内消费完卡内额度,千万不要相信提供超过常理的大优惠、大折扣的售卡企业;更不要为享受更大优惠超额购买,否则到期后可能带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因为在当前劳动力成本较高、利润率有限的现实情况下,大折扣是不合理的,而且其后往往是陷阱或隐藏着大的风险。
警示四:购卡额度超过1000元 建议签订书面协议
此外,济南市商务局建议消费者如果一次性购卡额度超过1000元,建议与售卡企业签订书面协议,并专门就退卡、退费问题进行约定。
延伸阅读: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 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发行的、在发行机构之外或发行机构购买商品或服务的预付价值,包括采取磁条、芯片等技术以卡片、密码等形式发行的预付卡。这种预付卡亦被称为储值卡、消费卡、智能卡、积分卡等,是先付费再消费的卡片。预付卡分按是否可挂失为为记名卡和非记名卡。(孔冠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