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济南各级法院新闻发言人共16人 联系方式公布

12.10.2014  11:09

  最高人民法院11日宣布,将在中国法院网上公布全国2995家法院3281名新闻发言人的信息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例会制度五周年主题活动中表示,人民法院新闻发布制度是国家新闻发布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司法公开、法治进步和社会文明的“晴雨表”。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要加强对司法工作规律、新媒体传播规律和社会公众信息需求规律的研究,进一步丰富司法公开新渠道,使人民法院司法公开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据介绍,最高人民法院自2009年5月开始实施新闻发布月度例会制度,至今已经召开新闻发布会97场次。(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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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报道,早在2006年11月,山东法院系统新闻发言人走上前台。山东省高级法院、17市的中级法院和100多个基层法院,都设立了新闻发言人。这些新闻发言人将代表法院,接受记者常规性的采访,对外发布新闻,主持新闻发布会等。按照有关要求,我省所有中级法院包括青岛海事法院、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条件具备的100多个基层人民法院,都设立了新闻发言人1至2人。

  中国法院网显示,驻山东省各级法院新闻发言人181人。驻济各级法院新闻发言人共16人,其中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2人、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1人、其他11个县(市)区各1人、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新闻发言人1人、济南铁路运输法院新闻发言人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