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圣都烤肉、净香园香肠抽检不合格被罚款

14.03.2017  01:38

  中国山东网3月13日讯 (记者 马文文) 近日,济南市食药监局官网公布了2016年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的监督抽检中检出的两批次香肠、烤肉不格产品的处置结果。济南圣都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1 批次“金帝来”烤肉产品不合格,被罚50000元。尚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净香园香肠(二级)不合格,被罚 60000元。

  济南尚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净香园香肠(二级)(生产日期:2016年8月29日),检验结论为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历城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收到尚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净香园香肠(二级)不合格报告后,立即对该企业下达停止生产销售和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的通知,并立案开展调查工作。调查发现,济南尚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净香园香肠(二级)(生产日期:2016年8月29日)共计160袋,其中,1袋用于自行检验检测,77 袋已销售,剩余82袋全部用于内部职工分发福利。

  济南市历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对济南尚德食品有限公司作出了没收违法所得574.42元、罚款60000元的行政处罚。该公司在历城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指导下已进行了整改,所生产的净香园香肠(二级)经送检检验合格。

  济南圣都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金帝来”烤肉产品(生产日期:2016年9月9日),检验结论为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合格。市中区食药监局收到济南圣都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金帝来”烤肉产品不合格报告后,立即对该企业下达停止生产销售和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的通知,并立案开展调查工作。调查发现,该公该批次共有154袋,其中,4袋用于自行检验检测,8袋用于省局抽检(购样),剩余的142袋存放于成品库。

  济南市市中区食药监局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对济南圣都食品有限公司作出了没收该批次142袋不合格食品;没收违法所得10.08元,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另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同时,市中区食药监局监督指导该公司对“金帝来”烤肉产品生产工艺进行了整改。

作者:马文文         编辑:李真        责任编辑:胡立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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