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六连涨”
23.07.2016 11:35
本文来源: 济南新闻网
自7月1日起,我市再次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每人每月从85元提高至100元,这也意味着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实现“六连涨”。
记者今天从市社会保险事业局获悉,自7月1日起,我市再次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实现“六连涨”,每人每月从85元提高至100元。本月起,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将按新标准发放,全市77万余名60周岁以上的城乡老年居民将因此受惠。
目前,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参保居民每年缴费一次,从100元到5000元,设12个缴费档次,政府将根据参保居民选择的缴费档次给予缴费补贴。“居民养老保险金就像养老的一座房子,基础养老金是政府给每个人打的地基,个人账户养老金就像是在地基上盖的房子。”据市社保局工作人员介绍,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由政府财政全额支付,每个人都是一样的,政府将根据财政支付能力不断调整这一标准。个人账户养老金是由个人账户积累额形成的,“房子”的大小、好坏则由个人缴费的多少而定,个人缴费多账户积累就多,个人账户养老金就高,个人的养老水平就高。
为了方便参保居民领取待遇,我市的居民养老经办机构自本年度起推行了待遇申领手续主动办理的工作办法。各区县居民养老经办机构,每月核实到达60周岁的参保居民信息,并根据参保人的缴费情况核算具体的待遇金额。办理完有关手续后,联系合作银行为参保人办理养老金卡(折),并通过乡镇(街道)、村(居)逐级发放到参保人手中。
作者:王晓菲   网络编辑:马恬本文来源: 济南新闻网
23.07.2016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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