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女子报警遭家暴 民警挠头取证难
31.03.2015 10:37
本文来源: J0531.Com
李女士的住处时,房间内的血迹已经被清理,但墙上仍有部分血迹。民警将几人带到派出所询问,但张翔坚决不认可自己曾对李女士母女施暴。他对民警说,母女俩的伤都是她们自己弄的。考虑到李女士母女属于利害关系人,无法互为证人,孩子太小也无法作为证人,民警无法对张翔采取处罚措施。最终,张翔在派出所待了24小时后便被放出。
3月29日,说起事发当晚的经历,李女士非常愤怒,邢母对当晚的记忆则出现断裂。如今,老人的右眼眼白仍然充血。李女士在一家人的陪伴下在历下区某饭店找到了张翔。见有人跟着,张翔先把妻子拉到一边,查看她身上是否携带录音设备。随后,他便扯开话题,对妻子进行指责。对于李女士母女身上的伤,他一开始说是两母女在外面打架所致。后来又说是两人为了离婚分财产而使用的手段。对于李女士的说法,张翔一律回以“你胡说八道”。
3月30日,记者拨打张翔的电话,想向其进一步了解情况,得知记者的采访意图后,张翔挂了电话。
对方矢口否认家暴,李女士写下的协议是否有效?山东避风塘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敬涛说,使用胁迫手段让对方写下的协议是无效的。李女士应保留好伤情照片、病例,记住报警时间,方便调取警方笔录。到了法庭上,这些依据都有利于李女士维权。
(文中当事人使用化名)
本文来源: J0531.Com
31.03.2015 1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