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审批“瘦身”监管“增肥”
随着简政放权步伐的加快,很多显性的审批事项被清理和下放,但仍有一些隐性审批行为,常常打着宏观调控的旗号,做着干预微观经济的事情,尤其部分挂靠在政府部门的事业单位以及行业协会、中介等社会组织,已经成为简政放权有效实施的“拦路虎”,政府在简政放权的同时一定要构筑好市场秩序和规则。
李克强总理曾强调,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社会的关系,把该放的权力放掉,把该管的事务管好。从取消非行政许可到取消职业许可,精简行政审批,恪守权力边界,正是完成从管控到服务、从审批到监管的转身。今年3月,济南市委成立了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就简化行政审批手续、提升行政审批效率等工作进行了详细部署。然而,权力放开了,审批减少了,这些放下的权力、减少的审批如何有效监管起来?记者对此进行了深入采访。
企业便利了 市民有担心
“既要把该放的权力放开放到位,又要把该管的事务管住管好”,李克强在5月13日的国务院机构职能转变动员电视电话会议上如是表述,“这次转变政府职能,‘放’和‘管’是两个轮子,只有两个轮子都做圆了,车才能跑起来。”
“我是干煤炭加工的,今年初想注册一个股份有限公司,由于资金紧张当时没有注册,想不到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后,不再要求注册资金了。”在采访中,钦泽商贸股份有限的老板刘志刚高兴地告诉记者,随着政策的放开,他的公司已经顺利通过了注册。
“济南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0元也能办公司’,有些人担心,注册资本由实缴改为认缴,是否会滋生一大批‘皮包公司’?”记者从12345市民服务热线了解到,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后,许多市民来电表达了对企业监管问题的担心。
运用“大数据” 构筑监管网
“简政放权不是什么事都不管,因为市场也有失灵的时候,政府要做的就是从‘越位点’退出,把‘缺位点’补上,构筑好市场秩序和规则,同时要加强监管、规范、引导作用,在关系重大民生问题上织就一张保障网、防护网。”济南市工商局刘春明处长表示,目前,我市正在加快建设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年检验照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公示制度,设计建立了经营异常名录制度、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制度和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制度,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传、接收、反馈市场主体的注册登记、许可审批、年度报告、企业资信、行政处罚等信息,方便社会公众查询。同时,着手构建部门间互联共享的信息平台,运用“大数据”手段提高监管水平,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荣誉评选等工作中,将企业信息作为重要考量因素,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建立“红黑榜” 失信成本高
据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有其他违法记录的市场主体及相关责任人,将被依法纳入信用监管体系,采取部门联动响应措施,形成“一次违规处处受罚,一次失信寸步难行”的信用约束机制。落实国家境外追偿保障措施,将不履行认缴义务、有欺诈和违规行为的境外投资者及其实际控制人列入“重点监控名单”,并依法严格审查或限制其在我市投资。这不仅影响企业的美誉度,同时将付出现实的成本。首当其冲的是,在资金、政府的招标采购、土地供应等其他方面也会受到影响。同时,也将必然引起合作企业的警惕:谁会愿意和登录“黑名单”的企业做生意?
而记者从市文明办了解到,伴随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建立,济南市还建立了诚信“红黑榜”制度,实施《“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惩治合同违约、逃废债务、信息欺诈等不法行为。凡列入名录的失信者将被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限制办理信用卡、禁止出境,并且不能担任企业的法人和高级管理人员。除此之外,济南市还将畅通群众投诉渠道,落实有奖举报制度。
专家看法
“我们需要从职能简化中关注政府工作重点的变化”,据山东省宏观经济发展研究院张青教授分析,一方面精简审批事项,下放审批权力;另一方面,通过诚信制度化建设,让政府把工作重点更多放在监管和保障民生之上,让政府这只有形之手更加有力,这正好体现了执政为民的理念。
拿政府的鞭子 收企业的票子
莫让“官中介”截流改革红利
随着行政审批改革的推进,很多显性的审批事项被清理了,但隐性的审批行为还存在。隐性审批往往打着宏观调控的旗号,做着干预微观经济的事情,让企业无所适从、疲于应付。其中,隐蔽而顽固的是行政审批中的第三方“中介服务”。“项目办理没花多长时间,精力和费用都耗在中介环节了”,在采访中,不少企业负责人表示,很多中介服务组织与政府部门牵扯不清,既是部门权力的延伸,也存在利益输送,成为制约经济活力释放的又一枷锁。
竞争不充分 中介戴“官帽”
“戴市场的帽子,拿政府的鞭子,坐行业的轿子,收企业的票子,供官员兼职的位子。”这是人们对当前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形象比喻。一些市民向记者反映,虽然现在可以自由选择,但中介市场竞争不充分、部分领域可选择的中介服务机构少仍是突出问题。
据某纪委工作人员介绍,有一些部门长期把技术服务交给下属事业单位承担,存在“指定”服务现象;还有的中介领域市场化不够,客观上造成市场垄断。例如,从事施工图审验、规划认证等审批业务的中介企业只有几家,形成了“让你赚钱你就能赚钱”的状况。
“像车辆检测机构,检测机构的增长速度远远赶不上机动车数量增长,这为不法审车中介产生提供了土壤。”据业内人士介绍,按照原有政策,申请开办检测线,需要经过交警和质监部门的审批。目前,山东决定取消交警的审批,把审批交予质监部门,简化审批手续。“预计今年年底,济南市将新增10家检测站,达到24家检测站的规模。”对此,济南市政务汽车检测中心总经理陈建文分析,受益新政,不少私家车不再上线检测,加上新增检测站,审车难问题将有很大缓解,也许会出现检测线“吃不饱”的情况。
中介“二衙门” 市场“绊马索”
“上面的政策是好的,但在地方上存在一些落实不到位、变相保留的问题。”长期从事项目审批代办服务的曹先生认为,“一个突出问题是,挂靠在政府各部门的事业单位和各类公司、行业协会、商会、中介等社会组织阻碍了简政放权的有效实施。”
他告诉记者,这些社会组织,介于政府、企业和个人之间,有的对市场内各类活动主体的行为进行权威性认定,从事具有官方色彩的协调、联系、评优等活动,有的进行有偿的服务、咨询,“比如企业要上马一个项目,让你出具各种各样的资质,说白了,这些资质就需要花钱从它那里办。”
有关人士告诉记者,虽然行政审批的项目少了,但需前置评估的项目却没少,涉及发改、经信、住建、国土、规划等部门,都需要中介机构提供评估、鉴定、认证及检测等服务,而这些中介服务的结果是职能部门受理审批的前提。但这些中介业务却耗时长、态度差、收费贵,许多项目的服务时限超过2个月,一些中介服务时间甚至占项目全部审批服务时间的60%-70%。
改革须“割肉” 垄断应破除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全面深化改革部署的一个关键。市社科联苑红主任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越到后来难度越大,目前改革已经进行到了‘割肉’阶段,调整、协调部门之间的利益关系不仅非常困难,而且还会引起抵触,需要政府以极大的勇气去推进。”
部分基层干部群众和专家认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乱象看似发生在中介领域,实则损害着政府的形象。某纪委工作人员表示,中介组织尚存的不正当竞争,不仅影响了公共权力行使的公平公正,阻碍了市场机制的健全,而且还容易诱发滋生腐败,对党和政府的形象造成损害。
不少网民呼吁,应规范行政审批的第三方中介服务,一方面要摸清究竟有多少审批前置中介服务项目,清理没有法定依据的中介服务项目,对保留下来的项目实施“目录化”管理。另一方面,打破部分中介机构的垄断经营局面,通过信用等级评定和动态考核管理等方式,引导中介服务机构健康有序发展。
专家看法
山东省宏观经济研究院张青教授认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最大的难点在于如何撼动既得利益。要想彻底解决行政审批繁琐、社会成本高的问题,根本在于政府部门及公务人员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切实转变作风,转变政府职能,廉洁高效执政。她建议,在精简行政审批项目的同时,还要建立完善的审批中介备案制,对市场活动采取事后监管,理顺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变“授权”为“监管”,更好地落实相关管理职责。“各级各部门也要将改革后‘权力家底’拿出来晒一晒,接受社会和纪检部门的监督,真正管住‘多余的手’,彻底激活社会潜力,最大化释放改革红利。”他山之石
温州:中介机构一律脱钩“断奶”
正值新一轮简政放权改革在地方政府铺开之际,作为我国改革开放“排头兵”的温州,着力破解行政审批过程中的中介服务区域性、行业性、部门性的垄断、半垄断“中阻梗”,通过系列改革举措,将中介机构和原主管部门脱钩“断奶”推向市场,初步解决了中介服务效率低下、缺乏竞争、诚信违约等问题。
脱钩改制 全面推进中介机构清理规范
2012年,温州市委、市政府专门成立了市中介机构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中介机构改革和发展的意见》,对25家中介机构分成保留、过渡、脱钩改企重组进行清理规范,取消了各种行业性、区域性的保护政策,切断部门与中介机构的利益链,推进中介机构与政府部门彻底脱钩。据介绍,全面脱钩的主要有两类:一是以经营性业务为主、市场化程度较高的事业单位中介机构与原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脱钩;二是经营性国有企业中介机构与其业务审批相关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脱钩。
集中监管 建立统一中介机构服务平台
在中介机构清理规范、脱钩改制的基础上,今年2月4日,温州正式成立市中介机构服务管理中心并对外运行,同时开通网络平台,实现了中介机构集中服务和统一管理。
“垄断、半垄断行业必须进驻、项目审批关联度较大必须进驻、市场竞争充分自愿申请进驻。”据介绍,目前温州市中介机构服务管理中心已入驻实体机构54家,入驻网络平台395家。
按照要求,入驻同一性质、同一类型中介机构必须达到3家以上,未达到市场需求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引进。
公开比选 打破“关系中介”的选取陋习
为进一步增强中介机构服务竞争度和透明度,从源头上预防腐败,打破原来“人情中介”“关系中介”的选取陋习,温州市不久前制定出台了《温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选取中介机构实施办法(试行)》。按照实施办法的规定,对除通过招标方式选取中介机构的项目外,凡政府投资项目在选择中介服务单项合同估价在50万元(不含)以下的,统一从中介服务机构预选库中,按照公开比选的方式,在中介集中服务平台择优选取。
“通过建立比选机制,让‘收费最低,时间最快,质量最好,技术力量最强’的中介结构脱颖而出,杜绝不正当竞争。”据介绍,中介服务机构预选库是按照“公平、公开、自愿”的原则,择优选取资质高、服务优、技术强、信誉好的中介入库建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