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将实行秸秆禁烧考核奖补制
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切实做好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将实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做到有火必禁、有烟必查、违法必究。而且,从今年起,我市还将实行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考核奖补制度,禁烧成效显著的乡镇将获奖励。
目前,秸秆禁烧工作已被纳入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评估考核范围。我市明确提出,将以“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为目标,制定秸秆禁烧工作方案,逐级签订秸秆禁烧责任状,实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做到有火必禁、有烟必查、违法必究。而且,各级环保和农业部门将对秸秆禁烧工作实行全天候、全方位巡查,及时制止焚烧秸秆行为。
通知明确,对擅自焚烧秸秆的,依法对直接责任人进行教育或处罚;对情节严重、造成大气污染事故、导致财产重大损失或人身伤亡等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自今年起,济南还将实行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考核奖补制度,对各县(市)区、重点乡镇(街道)有关工作情况实施考核,对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成效显著的县(市)区和乡镇进行奖励。据了解,考核奖补对象为各县(市)区(含高新区)、重点乡镇(指位于济南城市周边、国际机场周围15公里内、高速公路等重要交通干线两侧各2公里区域的乡镇,含街道)。
在对县(市)区的奖补方面,我市将设定一等奖、二等奖若干个,奖补等级按照对各县(市)区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综合考核得分高低依次排序确定。在对重点乡镇的奖补方面,将形成综合评定分数,自高而低依次排名,根据排名情况确定优秀、良好两个奖补等级。其中,优秀等级的乡镇每个奖补10万元,良好等级的乡镇每个奖补5万元。
秸秆禁烧重点乡镇
章丘市:龙山街道、埠村街道、圣井街道、高官寨镇、黄河镇、水寨镇、白云湖镇、宁家埠镇、绣惠镇、刁镇、曹范镇、文祖镇
平阴县:榆山街道、安城镇、孔村镇、孝直镇
济阳县:济阳街道、济北街道、崔寨镇、回河镇
市中区:陡沟街道、党家街道、十六里河街道
槐荫区:腊山街道、兴福街道、美里湖街道、玉清湖街道、吴家堡街道
天桥区:大桥镇、桑梓店镇
历城区:临港街道、遥墙街道、鲍山街道、荷花路街道、港沟街道、唐王镇、董家镇、彩石镇
长清区:平安街道、文昌街道、崮云湖街道、归德镇、孝里镇、张夏镇、万德镇
高新区:孙村街道、巨野河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