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居民医保门统和门规开始申报 明年1月底截止

23.12.2014  09:37

  记者从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局获悉,2015年度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备案(以下简称“门统”)与门诊规定病种(以下简称“门规”)申报工作开始了。需要办理门诊统筹备案或门规申报的参保居民,需尽快办理备案、申报手续。据了解,新医疗年度门诊统筹全部需要重新备案登记,备案登记日期从即日起至2015年1月31日截止。

   居民医保门统能享受什么待遇?

  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参保居民发生的支付范围内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按日累计,每日负担一次,为20元。参保居民发生的支付范围内,起付标准以上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由门诊统筹基金和个人各按50%比例负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300元。以安女士为例,她在定点社区门诊看病花费200元,假设180元为合规医疗费的话,在此金额上扣除20元起付线,本次诊疗能报销80元。

   居民医保门统备案如何办理?

  参保居民可通过保障中心等渠道了解辖区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名单。选择一家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乡镇卫生院作为下一医疗年度的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在2015年1月31日前,到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备案。选择乡镇卫生院的,该乡镇卫生院及其下属的所有村卫生所皆为其普通门诊统筹定点。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确定后,在一个医疗年度内不得变更。

   明年起居民医保门规病种扩大为8个

  明年1月起济南市居民医保8个门规病种为:恶性肿瘤及白血病的治疗、肾功能衰竭的透析治疗、器官移植的抗排异治疗、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帕金森氏病及综合征、精神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只适用于大学生和少年儿童及其他18周岁以下居民;帕金森氏病及综合征只适用成年居民,精神病为新增门规病种。

   原城镇居民医保门规患者如何变更定点?

  原城镇居民医保门规患者可根据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在2015年1月31日前,持居民医保卡、身份证、门规证选择一所定点医疗机构作为新的门规定点,并报相应的医保办进行备案,定点的医疗机构一个医疗年度内不得变更。门规患者只能选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定点,精神病门规的参保居民,若同时具有其他门规病种,可选择两家定点医疗机构(含一家专科定点医疗机构)定点。(来源:济南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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