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市东城50个小区今冬暖气“量”着用
经过5年推广,济南热计量工作日渐成熟。11月18日,记者从济南热力了解到,其所辖历山路以东东部城区范围内,今冬共有50个小区按照热计量收费,合计供热面积为250万平方米。
自2010年起,按照加快推进热计量改革要求,全市开始热计量收费试点。济南热力数控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加入热计量需要满足4个条件:一是用户所住建筑必须为节能建筑;二是供热计量装置必须符合供热计量技术规程,且通过供热单位验收;三是直接向热企缴费用户,且与热企签订供热合同;四是供热计量装置必须经过一个采暖季的调试运行期。
今年冬天,东部城区共有50个小区按照热计量收费,合计供热面积为250万平方米。包括田园警苑,东山雅郡1、2号楼,三箭汇福山庄,保利大名湖,华福国际一期,军安和平山庄,军安山庄等。
按市物价局近日公布的热计量供暖价格,这部分热计量用户今冬缴费要“多退少补”。按照新规定,今冬供热计量价格实行两部制热价,即基本热价加计量热价。其中基本热费=基本热价(元/平方米)×计费面积(平方米),占30%;计量热费=计量热价(元/千瓦时)×用热量(千瓦时),占70%。居民住宅计费面积按套内建筑面积,非居民住宅则按建筑面积计算。根据市物价局规定,居民住宅基本热价为每平方米8.01元,计量热价为每千瓦时0.20元;非居民住宅基本热价为每平方米11.94元,计量热价为每千瓦时0.30元。值得一提的是,原先济南居民住宅基本热价为每平方米10.68元,是全部按照供热面积核算热价的40%计费,新标准每平方米基本热价降低了2.67元。
在供热计量整体改造完成前,对居民用户按照用热量收费数额超过按供热面积收费额的,其超过部分的收费上限不得超过10%。此外,用户不具备分户用热计量条件或因热计量装置损坏以及质量等原因造成计量数据失真的,按供热面积收费。
据介绍,按热企统计的用热量计算,超出或不足的部分可自动计入下一年度采暖费统一结算。“考虑到一些租户的实际情况,我们也为其提供现金退费服务。”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