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企业信用怎么样 评价等级说了算
近日,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出台了《济南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企业生产经营行为。该办法将于2017年2月1日起施行。
根据《办法》,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将采取综合评分制,每半年评价一次,由济南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审委员会依托全市统一的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对注册地在本市并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建筑施工企业以及在济南市承揽工程的外地进济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状况进行综合评价。
评价等级方面,济南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行百分制,基础分为60分,信用等级分为AAA、AA、A、B四个等级。其中,评价分值在85分及以上的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等级为AAA级,分值在70—84分的为AA级,分值在60—69分的为A级,分值在59分及以下的为B级。评价扣分项包括市场行为、现场行为、不良社会影响等35项评价指标;加分项包括评优创先、 承担试点试验或抢险救灾任务等30项评价指标,累计加分以40分为限。
评价结果应用方面,不同信用等级的企业将实行差异化管理,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将对照企业行为评价的AAA、AA、A、B四个等级,分别实行相应的激励、扶持、约束、惩戒措施。连续两个评价期信用评价等级为AAA的企业可优先推荐参加全国性行业评选活动;对信用评价等级为AA及以上的企业,实施简化检查监督,帮助其资质升级、增项,鼓励其做大做强;对A级企业将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并视情列入专项检查的监管对象;对B级企业及其在建项目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同时对其资质标准条件、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动态核查,不符合标准条件且在规定时间内整改不到位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对连续两个评价期信用评价等级为B的企业,建议本市行政区域内项目建设单位慎重选用。(关学军 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