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体育局启动规划编制工作

10.07.2015  10:42

  为贯彻落实国家全民健身战略,省体育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联合印发《关于在全省开展公共体育设施布局规划的意见》,在全省群体工作会议上,省局领导就推进全省各地制定《公共体育设施布局规划》(以下简称《布局规划》)、《十三五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划》(以下简称《建设规划》)作了专题部署。两个规划编制工作涉及济南市体育事业的整体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济南市体育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启动规划编制工作。

  加强沟通协调。会后,群体处主要负责人及时与市发改委、市建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局进行了沟通衔接,争取支持,既各司其职,又分工明确,形成工作合力,确保规划编制科学规范,布局合理。

  明确编制思路。在资金投入方面,包括政府投资、筹集,也包括引导社会资金兴建。在使用功能方面,将公共体育设施分为群众体育设施、赛事体育设施和竞技体育训练设施三类。在层级布局方面,城区按照市级、区级、社区(居住区级)、居住小区四级进行布局。中心城区范围外按照乡镇、农村新型社区、中心村、基层村四级进行引导。在配置标准方面,提出了设区城市、县(市、区)按标准规划并建设综合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公园“五个一工程”。每个乡镇(街道)规划建设一个中型或小型的市民健身活动中心。农村新型社区重点实施硬化标准篮球场、羽毛球场(或门球场)和乒乓球台等。中心村必须设立户外体育运动场,实现行政村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全覆盖。在规划期限方面,应与当地城市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一致。一般至2020年,若城市总体规划至2030年,应强化2020年近期建设规划的相关内容。在具体实施编制方面,规划应根据市、县(市)的人口规模按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的要求,委托符合条件的规划编制单位进行编制。应采用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的方式,在规划调研、方案编制、专家咨询、成果公示等阶段多方征询意见和建议,充分尊重居民意愿。鼓励在规划理念、技术和方法上探索和创新,提高规划的可操作性。

  同时,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把两个规划的编制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局长为副组长组成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分管群体工作的副局长为办公室主任,各县(市)区体育(教体)局长和局办公室、群众体育处、竞技体育处、体育产业处主要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

  此外,明确编制方式。规划编制采取招标等方式,确定专业人员具体制定两个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