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扎实有效
09.09.2014 12:52
本文来源: 司法厅
今年以来,济南市司法局注重运用统筹的理念和整合的方法,着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努力为群众提供全方位、综合性、多样化、高质量公共法律服务,取得明显成效。 一、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 一是着力打造实体、热线、网络、能动四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成并启用济南市公共法律服务大厅,在县(市)区司法局建立 “四个中心”, 打造覆盖市、县(市、区)、镇(街办)、村(居)的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成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与12345市民服务热线联动对接,成为司法行政系统服务群众的重要窗口、联系群众的重要阵地;改版升级官方微博、微信,推出“法援在线”微信服务平台,建设“指尖上”的微服务、“掌心上”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购置 “公共法律服务便民直通车”,使“直通车”成为流动的司法局,能动的公共法律服务大厅。二是健全完善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进一步规范诉前调解、交警事故损害赔偿调解、医患纠纷调解、社会治安调解、“有话好好说”电视调解等人民调解组织,推动人民调解向物业、环保、城建、经贸及新经济组织、农村合作组织延伸;实施基层法律服务“全覆盖工程”,推进村居(社区)人民调解室、法律服务工作室、法律援助联络员“两室一员”建设,大力发展品牌调解员、品牌调解室,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网络向基层延伸。三是拓展公共法律服务领域。组建法律帮扶市属国有困难企业服务团,组织51家律师事务所为7个大组和44家困难国企提供法律帮扶;深入开展企业“法律体检”活动,为重汽、山水、力诺等2000多家企业担任法律顾问,得到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才利民的肯定;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双百”活动,组建服务少数民族村律师团、维护妇女、环卫工人、见义勇为者权益等法律服务团,组织公证员现场为“5•20”章丘爆炸案遇难职工家属提供援助,选派人民调解员和法律服务人员为三联“彩石山庄”项目2100多户业主进行诉前调解等,公共法律服务的社会影响力不断扩大。 二、深入推进法治济南建设。 一是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以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济南为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培育了法律进万家、讲案学法、戏曲普法、法律超市等一批普法经验,基本形成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普法立体化、全覆盖,被评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市。二是依法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制定出台依法行政若干规定、行政过错问责暂行办法,依法完善十大重点领域改革实施方案等,实现依法治理的规范化。广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依法治校示范学校”、“诚信守法企业”等评选活动。总结推广农村合同监管、项目竞标、公章监管、三资代管 “四位一体”村务管理经验,成为章丘依法治村经验在新时期的创新和发展。三是深化法治城市创建工作。以创建全国法治城市为目标,召开了市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出席的深化法治城市创建、建设法治济南动员大会,成立了市委书记任组长的法治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33个成员单位的职责,制定了综合创建标准和指标体系,把深化法治创建活动作为依法治市的重点任务,全面推动法治城市创建工作开展。 三、着力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一是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和队伍建设。市司法局与市法院联合出台文件,建立法官与律师职业交流联席会议制度;与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下发《关于审查逮捕阶段听取律师意见的规定》,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举办省市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提高律师参政议政水平;组织重点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到中央党校进行政治培训,不断提高职业道德素质和业务水平。二是推进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积极筹建市政府法律顾问团,32名律师入选山东省法律专家库,5名律师被聘为省政府法律顾问,45名律师入选济南市法律专家库,共为3300余家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推进政府向社会购买公共法律服务,将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服务等5大类33项列入《济南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在市信访局设立人民来访法律顾问室,有效预防和减少了闹访、缠访、越级上访等事件的发生。上半年共处理涉法信访案件488件,接待来访群众762人次。三是创新法律援助便民利民措施。以法律援助列为市政府15件为民办实事为契机,大力实施“温暖法援”行动,推行资深律师点援制,开办法律援助专家“门诊”,打造城区6个“半小时”、乡镇6个“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建立年轻律师实习基地,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补贴标准,联合政府部门、公检法、社会团体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援助活动,构建“大法援”工作格局。 (据济南市局报送材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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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2014 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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